图:一网购者在签收包裹。李建林 摄
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长假不准备出门,宅在家里网购也不错。”国庆、中秋将至,市区李小姐对长假生活已有安排,网购是其中重要一项。那么,网购遇到诈骗或产生纠纷怎么办?记者就此采访了工商部门。
案例:金项链变成了银项链
“网上订购金项链,等了3天,收到的却是银项链。”8月29日,何女士向市工商局金东分局郊东工商所辖区内的某购物网站网购一条18K金项链,收到货后何女士傻了眼———竟是一条银项链。9月10日,何女士登录市工商局网站进行投诉。
郊东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金项链变成银项链,是供货商发错货了,网站不存在故意欺诈的问题,但未经审核发货,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经协商,何女士获得了500元赔偿金。
郊东工商所副所长俞王佐介绍,处理网络消费投诉已成为该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消费者投诉的网络购物问题主要有:国外进口奢侈品没有中文标签,难以确定是否正宗;部分产品没有“三包”凭证,无法全国联保;网站上产品信息和真实产品情况不一致;贵重商品外包装不齐全;发货不及时,超过规定期限;商品邮寄过程中产生遗失,等等。
俞王佐说,对网络购物投诉案件,他们会逐一进行调查,核查商品进货渠道,约谈相关负责人,发放行政指导文书等,指导辖区内的购物网站完善经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网络经营的定期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数字:网购消费投诉上升
据统计,去年金华工商部门、消保系统共受理消费举报4678起,其中与网络交易有关的案件380多起。但今年1~9月,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调处网络交易举报案400起,呈上升趋势。
去年,全市网络消费投诉已居服务类投诉前几位。其中,有关产品质量的投诉182起,占56%;反映网络销售假冒商品的投诉91起,占28%;网上订货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的投诉26起,占8.1%;虚构公司名称进行网络诈骗的投诉26起,占8%。
郊东工商所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8月,该所共调解网络消费投诉40多起,同比增长234%,其中达成调解协议36起,调解成功率达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陈智慧认为,作为个人消费新模式,网上购物与网下实体店交易一样,产生纠纷并不奇怪。为规范网络经营秩序,金华工商部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打击不法行为,净化网络购物环境。去年底,针对网络交易中投诉较集中的“九阳”豆浆机涉假等问题,永康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领域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查获网络商标侵权等案件14起,案值近1000万元,结案9起,罚没款49.7万元,其中两起案件中有25人刑拘,关闭非法经营网站40余个。
提醒:防范风险,及时投诉
目前,网络交易法规只有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但对网络交易实名制、工商登记等没有硬性规定,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陈智慧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应注意防范风险,查验交易网站资格,正规网站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网页上会有加注工商标识的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交易对象应选择信誉好、网民普遍评价好的卖家;选择安全的支付平台,交易过程中不要泄露自己的账户和密码……
网购中如果遇到诈骗或产生纠纷,消费者可选择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网站投诉,各大购物网站都有客户服务部门,受理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进行投诉;二是及时报案,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部门报案,也可拨打110电话报警;三是向工商部门投诉,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可向商家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要提供订单信息、客服聊天记录、网上截图、发票、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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