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吉利轿车非常破旧,但规规矩矩地停在车位上,因此交警、城管都无法进行处理。
浙江在线9月28日讯昨天上午,金华市民吴先生向《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报料:金华建筑艺术公园附近,有一辆吉利车停了半年。前不久,车子的轮胎被偷了一个,车窗也被砸掉了。我怀疑这车子是偷来的,然后被人遗弃在这里。
记者核实:这辆黄色吉利停在清照路的停车位上,右后轮缺失,左侧后车窗也被人敲碎,玻璃渣散落在车内。
车子没有上锁,记者打开车门口看见,车内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尘。
“年初工地动工的时候,车子就在停在这里了。”在附近干活的孙师傅告诉记者,期间有位中年男子来看过,说这车子是他一个朋友的。
交警、城管:车子没有违规停放,管不了
管辖这一区域的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王队长告诉记者,交警部门没有权利将吉利移动到别处,“车子属于正常停车,并没有影响交通。”
金华市城市管理局金东分局也表示,车子没有占用人行道和盲道,城管无法介入。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金华市车管所,一位姓丰的警官查询后告知,这辆黄色吉利车早在2010年的时候,就被婺城区法院动态查封了,2011年的年检也没有办理。
丰警官表示,除非车主申请车辆报废,否则车管所也管不了,“这辆车已经被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属于动态查封,车主无法申请报废,车管所也就没办法受理。”
法院:车主涉及债务纠纷,判决后才能处理车子
随后,记者找到了婺城区法院。据了解,这辆黄色吉利车车主沈女士涉及债务纠纷,已经被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中,对遇到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沈女士只有和起诉人进行协商、和解,对方撤诉,或者等到法院开庭宣判结果出来以后,车主才能处理车子。
车主:债务纠纷是丈夫所为,两人已经分开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吉利车车主沈女士。
“车子是我的,很久之前开车经过那里的时候,坏掉了。”沈女士说,因为车子很老了,她原本打算去报废掉,到了车管所才知道,这辆黄色吉利被法院财产保全了。
“债务的事我不清楚,可能是丈夫和别人间有纠纷,不过我们已经分开了,我也不认识那个债权人。”沈女士说,暂时她也不打算去处理这辆车,“等法院宣判结果出来再说。”
不过,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的陈伟强主任建议沈女士尽快将车子修好,移到妥当位置,“万一车子被盗,被人当做作案工具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沈女士是第一责任人,就要负起相关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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