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退回警方逮捕虐童教师的申请 认为该案需补充侦查
2012年11月07日 07:23:32
温岭虐童照片事件主角颜艳红从10月25日起,被当地警方刑拘,当月29日,警方向当地检察院递交提请逮捕颜艳红的申请。
按照规定,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并送交警方执行。
温岭市新闻办称,犯罪嫌疑人颜艳红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温岭市公安局于10月25日立案,并对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0月29日提请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其间,嫌疑人亲属又要求司法鉴定。温岭市公安局于11月5日依法向检察机关撤回案件,继续侦查。
按规定,警方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最长应当在30日内向同级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而虐童事件被曝光后第二天,警方就刑拘了颜艳红,4天后,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而为颜艳红提供法律援助的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维玉律师到温岭,办理好委托手续,上周六和颜艳红会见后,又回山东了,11月2日,他代表颜艳红的父亲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
来源:都市快报 记者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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