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温州永嘉人徐某,31岁,他在永嘉县枫林镇诸永高速出口转盘处贩卖西瓜,生意一直不错,直到应某的出现,应某也在此地卖西瓜。两人为了争夺附近的客源产生嫌隙,矛盾白热化。
自从被抢了客源,徐某很生气。今年8月15日,无处发泄的他,一大早就找茬,不停辱骂应某,还趁其不备,打了他几拳。
应某抓起车上的西瓜刀砍在徐某的背上。两人在追逐过程中,应某又在徐某的左手背上砍了一刀。此次纷争,最终在徐某母亲的制止下得以平息。有群众报警,民警过来将徐某的伤口拍了照片。
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当天,徐某准备去永嘉县人民医院诊治伤口。在去车站的路上,他发现自己把平日里开西瓜的小刀带出来了,突生一计,他昔日左手腕有刀伤,随后,他沿着这一伤口,用小刀在刀伤附近纵向割开6.5厘米,顿时血流不止。
徐母的两个朋友开着七座车来送,见伤口如此严重,都大吃一惊,“怎么被砍成这样?”徐某诡异地笑了,“有些伤是我自己弄的。”
朋友吃惊之余,都骂他不要命了。徐某解释:只有这样,才会构成轻伤,和对方调解时,才能多要钱。之后,在做笔录时,徐某假称此处伤口也为应某造成。
基于其伪造的伤势,8月20日,徐某的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伤。而应某,也因故意伤害案被永嘉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但徐某的阴谋并未得逞。
第二次鉴定时,当日出警的民警陪同徐某前去鉴定伤口,徐某左手腕的纵向伤口引起他的怀疑,在核对案发当日拍摄的照片后,他认定徐某伪造伤口。
后经法医补充鉴定,徐某被应某用刀砍伤的伤势损伤程度被评定为未达到轻伤程度。
10月30日,永嘉公安机关对应某解除取保候审并撤销案件。
而徐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经办检察官认为,徐某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已涉嫌诬告陷害罪。近日,他被永嘉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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