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 12月4日下午,在舟山普陀区矛盾纠纷调处指导服务中心,一对老夫妻向法官鞠躬致意:“谢谢你们这么快就让我们拿到了赔偿金。”
一个多月前,在普陀宝马4S店外路口,这对老夫妻的儿子邓洪(化名)驾驶电动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洪当场死亡。事后,邓家人向普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赔偿。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当事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于是将此案引导到了普陀区矛盾纠纷调处指导服务中心进行人民调解。10月23日,双方达成初步协议,邓家人可获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共计75万元。当在签订调解协议书时,法官却发现邓家人内部就赔偿款分配一事发生争议和分歧。原来,邓洪结过两次婚,与前妻和现在的妻子分别育有一女一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邓洪的子女均可参与赔偿款的分配。法官认为,这一分配矛盾不解决,很有可能导致之前的调解流产,甚至会进一步激化邓某亲属内部矛盾。为此,法官和调解员又做起了“老娘舅”,给邓家人做调解工作,并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12月4日,邓家人终于拿到了75万元的赔偿款。“此案从调处至最后一笔赔偿款付清,先后只用了43天,比走正常的法律诉讼程序整整缩短了近两个月。”办理此案的陆海勇法官介绍说,类似邓某这样特定类型的案件,起诉到法院从立案到案件办结,一般情况下需要2~3个月。这样当事人容易产生情绪,而且即便案件结案,社会效果也要打“折扣”。如果交由诉调衔接中心处理,大多在7个工作日内即可调处结案,大大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普陀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进程的加快,法院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近两年收案量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市民对法院“公正与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解决这一矛盾,普陀区法院借助巡回法庭载体成立了诉调衔接中心,并入驻区矛盾纠纷调处指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委托、非诉纠纷引导将矛盾纠纷分流,与区矛盾纠纷调处指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与配合,使得很多本来极有可能诉诸法院诉讼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的分流和化解,有效缓解了区法院诉讼案件上升的压力。今年以来,该中心共诉前引导调解36件、诉中委托调解222件、非诉讼纠纷引导调处159件。
为提升调解工作效率,诉调衔接中心还在运行过程中探索出了“联合会诊”的调处方式,即对于跨部门、跨行业且专业性较强的疑难复杂纠纷,及时采取联动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调解力量,组织“联合会诊”。尤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纠纷,组织调解组织+诉调衔接中心+相关专业调解组织的“联合会诊”模式。今年以来,诉调衔接中心主导调处了海损、医患、交通、溺水等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共4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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