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河流被污染了,究竟哪些政府部门该负责?日常保卫一条河流的健康,又是哪些部门的职责?就此,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有话说。
河水影响着政府政绩
《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一条河流的治理和保护,责任主体明明白白。
浙江省政府早在2009年7月就出台了《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这个地方行政规章给省内各市县念起了治水紧箍咒,近4年来,多个市县因为水质不佳而吃到大罚单。
在文件中,浙江河流最常出现的高锰酸盐、氨氮、总磷3项污染物浓度被定为评判河水水质的指标。水质监测、水量测算分别由环保、水利部门负责。一个县市是否污染了河水,要看河水在流出这个县市时水质是否比流入时差,也要看流出时水质是否能达到饮用水或灌溉水或景观水等预设的功能标准,还要看一条河流上下游地区的水环境历史,比如有的河流多年清澈,有的河流污染已成老大难问题。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省环保厅每个季度为浙江所有县市的河水水质打分,评分分作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
一个县市若是当年治水不力,当地生态省建设要扣分,政府班子领导年度考核要扣分,当地要审批上马新项目将受到环境和水资源评审的限制,生态财政补贴会打折还要罚款,此外,这个水质不合格的黑名单还将公之于众。
去年4月27日,经报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向公众通报了2011年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宁波市、武义县等考核结果优良的23个市、县(市)分别得到50万—500万元不等的奖励;而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市)则被处以100万—500万不等的罚金。其中,永康市被处罚金500万元,浦江县200万元,乐清市、嘉兴市各100万元。乐清市、嘉兴市区、浦江县和永康市受到了环保区域限批的惩罚,新建项目环境审批被冻结。
环保局该承担起责任
杨建华认为,环保部门早已扩权,5年前中央政府换届时,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各省的环保局升格为环保厅。只要是对水体、空气、土壤等各类环境的污染,环保部门都该管起来。
范柏乃承认,光靠一个环保局,治理不好一个县的所有河流,田地里的农药可能污染河流,这个归农业局管,河流上违章建筑归水利局管,建垃圾处理站,清运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负责。对一条河流的管理,行政权力的交叉在所难免。
但这不能成为环保局不作为的理由。
作为主管环境的政府职能部门,不管出现了什么类别的污染,环保局都该想办法,协调兄弟政府部门,发动社会公众予以解决,这是不可推脱的责任。
多个部门一起出拳,常常有奇效,去年,金华浦江县为了摘去水质不合格的帽子,动用了非常手段:面对复杂的污染局面,单靠环保法律法规处罚耗时费力。哪个部门处理快就叫哪个部门上,哪条法规最给力就用哪条法规套,哪种处罚手段重就用哪种手段来。环保、工商、公安、供电、国土、消防等多个部门同时行动,违法企业往往涉及多项违规,多项处罚一齐涌来,违法排污终被叫停。
环保局与兄弟局是平级单位,协调处理环境污染时,难以动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范柏乃说,治理环境的权力分散在多个部门,就该由更高级别的政府领导挂帅,要么分管副市长牵头,在环境污染严重地区,则可以市长亲自上阵。
市领导督战的办法去年已在嘉兴全面推开,嘉兴水质多年不佳,连续被评为“不合格”后,嘉兴市委、市政府把治水当成了头等大事,召开千人大会,成立治水办,实行“河长制”,采取了前所未有的治水力度。嘉兴市委市政府领导各自认领,分别担任32条河流的“市级河长”,若是境内河流水质考核不合格,相关负责人不予提拔任用,还可能行政降职甚至免职。
治水需要公民战役
市长挂帅,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行政力量扑上去,或许能让环境短期好转,但范柏乃认为,光凭政府治水,治标不治本。一个县市,河流总长动辄数百公里,总不可能每隔百米派一个公务员日夜驻守?
发现污染,把污染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打一场公民战役。非政府环保组织、普通市民都是河流卫士,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公之于众,让污染行为遭遇强大舆论压力,在压力下,政府部门不得不快速行动,把污染消灭在萌芽中。
范柏乃为“喊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叫好,他认为这是普通公民投身公共治理的一大亮点,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有人说“下河游泳带着戏谑,甚至有些像闹剧?”杨建华并不这样认为,他说,这样的喊话透着科学和理性,一条河流的水质好不好,能否下河游泳是民众最直观、最有效的检验方式。
范柏乃庆幸微博时代的到来,温州各地污染的出现并非一朝一夕,借助微博,污染的现状今天被普通民众广为传播,污染的解决才出现曙光。他建议,让浙江各地民众更有动力和热情拍摄上传身边的污染,可以出台这样的政策,发现环境违法的企业或个人,要罚得他倾家荡产,这些罚金中的一半可奖励给曝光者。
据都市快报 记者 王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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