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龚正常务副省长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省级议事协调机构。
1.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2.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3.省级部门加入GPA谈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4.省级机关后勤事务联席会议 召集人:龚正;
5.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6.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7.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8.省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召集人:龚正;
9.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10.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第一副组长:王建满;
11.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副组长:郑继伟;
12.炼化一体化项目浙江省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13.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14.省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 主任:龚正;
15.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16.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17.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 主任:龚正;
18.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龚正;
19.省处置劫机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20.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任:龚正;
21.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小组 组长:龚正;
22.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23.省海洋经济与国防海防建设融合发展军地协调小组 组长:龚正;
24.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领导小组 组长:龚正 副组长:王建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