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义乌人民法院可受理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昨天,刚行使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权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外商卡西姆的代理律师陈从荣递交的两份货款纠纷申诉材料。
这两起货款纠纷分别是伊拉克外商卡西姆与义乌市场经营户采购电器开关发现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另一起是他与绍兴一公司订购一批牛仔布,因对方延期交货耽误船期,向被告提出退款和赔偿。两起纠纷共涉案金额人民币25万元。
在义乌市法院立案庭,法官骆巧梅接过申诉材料时,外商代理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义乌分所的陈从荣高兴地说,以前这类案件要跑到杭州或金华中院才能受理,如今在义乌就可以受理,我们方便多了。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商贸业持续繁荣,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来义乌的境外人员迅速增长。据义乌市公安部门提供的数字,今年1-5月境外人员入境来义乌2591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5.7%,目前每天在义乌的境外人员有6000多名。随着对外经贸活动的日益频繁,涉外民商事纠纷也随之增多。但由于受涉外案件管辖权的限制,此类案件诉讼成本高,诉讼、判决、执行效率低等问题比较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人民法院针对义乌的实际情况,及时授权义乌市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这样义乌市法院成为目前全国惟一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受理审判的基层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钱锋庭长认为,在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涉外审判试点,对公正、高效解决日益增多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提高人民法院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能力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