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昨日通报的数据显示: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0件,其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大案和要案104件。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22件。总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33余万元。
上半年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32件。检察机关还在杭城15所高等院校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26件30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萧山等区级人民检察院在9所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举挖出15件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其中涉案的正副校长有8人。江干区人民检察院继去年在某开发区查办了一串案子以后,今年又在该开发区挖出贪污、贿赂窝串案5件6人。
上半年查办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嫌疑人趋于低龄,据统计,45岁以下(含)有6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3%;50岁以上(含)3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8%;55岁以上(含)11人,占立案总人数仅8.5%。杭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出纳胡峰,年仅23岁,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