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产权交易所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浙江中兴石油国有股转让已经尘埃落定:由于竞拍方只剩下一家,原定今天举行的拍卖会已经取消,该交易改成协议转让。
“原本有三家参与竞拍,但19日有两家退出,所以拍卖会取消,有关拍卖的信息在19日下午4点就从交易所网站中删除了。”这位负责人说。
据他透露,剩下的这一家正是浙江中兴石油内部管理团队,该交易的转让价为545万元起拍价。目前记者没有联系到该管理团队。
浙江中兴石油有限公司原为舟山中兴石油有限公司,公司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际国有资本金投入为350万元),股东为浙江经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98%)和浙江省石化实业开发公司(占2%),两家股东单位均为国有独资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装饰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
浙江中兴石油国有股转让此前广受关注是由于该交易的开放性。
由于转让公告要求受让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所以各种资本都有可能加入此次交易。
但最吸引人的是民营资本可能会热捧此次拍卖会,通过拍卖进入石油批发领域。
对于此次开放式转让没有得到民企的追捧,广东油气商会秘书长吴清标认为,即使民营企业拿到石油批发牌照,真正进行业务操作也是很困难的,对油源和成本都很难控制。
业内也有人士认为,中兴石油本身接近7000万元的负债让没有实力的民企走开。他说,得到牌照的高成本和目前产业政策的不确定性使此次交易的风险提高。
商务部目前计划提高石油批发权的门槛,要求石油批发企业注册资金达1000万,并拥有30座加油站以及2年的经验。该计划特别是对下游加油站数目的规定受到许多民营企业的批评,目前最后的修订稿仍然没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