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平同志在丽水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时说,“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纲要(草案)》在全面分析丽水市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制定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确立跨越发展、和谐融入的理念,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努力把丽水真正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立足丽水实际、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谋求跨越目标”,这是我们在规划“十一五”发展特别是目标时所突出思考的问题。据此,《纲要(草案)》提出,到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城乡建设和发展富有活力与特色,社会环境和谐有序,人民生活不断改善。预计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超过530亿元,财政总收入超过60亿元,分别比2004年翻一番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万元;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亿元;2010年工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10∶50∶40;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逐步下降;城市化率达到45%。《纲要(草案)》提出这一系列发展目标和指标,一是着眼于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着力于推动跨越式发展;二是着眼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着力于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三是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这些目标和指标是预期性、指导性的,但也是必须完成和实现的。这关系到丽水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建设经济走廊、生态屏障、成为新的增长点的大局,也关系到全市人民期盼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作为政府,必须矢志不移地为此而努力奋斗。
完成和实现这些发展目标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丽水实际出发,不断提升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少走弯路,不走错路,探索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山区实际、符合丽水人民群众意愿的跨越式发展之路。走这样的路,《纲要(草案)》强调,必须正确把握好六条原则:主体培育与产业调整并重的原则,自我积累与借力发展并举的原则,加快发展经济与统筹发展各项事业并进的原则,工业化、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联动发展的原则,硬实力与软实力同步提升的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共赢的原则。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围绕解决丽水发展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纲要(草案)》深入阐述了今后五年全市发展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不断提高集中集聚发展水平
丽水欠发达,深入分析,与丽水生产力布局过于分散密切相关。这是因自然和历史等诸多原因形成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纲要(草案)》规划“十一五”发展,首先对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做了强调,并按照全省“三带两区”的生产力布局总框架和“内聚外迁”的要求,提出了丽水市“一心、三带、多点”的生产力空间布局思路。“一心”,即加快建设丽水中心城市,强化中心城市对全市发展的集聚辐射作用。“三带”,即在继续加强丽缙青产业带建设的同时,沿金丽温和龙丽、丽龙庆高速公路,有计划地布局建设产业发展带。“多点”,即通过实施“组团布局”和“小县大城”等方式,在建设县(市)首位镇和产业发展水平比较好的镇的基础上,在全市培育形成若干个10万人口以上的小城市和3—5万人口的重点镇。以“一心”形成增长极,以“三带”形成增长带,以“多点”形成区域内多个增长点,从而促进全市人口与资源的有重点集中配置,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有序统筹发展。
进一步加快城市化步伐。这是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的重要着力点。“十一五”期间,在积极鼓励、支持各县(市)加快建设小城市和重点镇的同时,作为丽水市本级,我们将根据全市发展的需要,花大力气建设中心城市。科学布局规划,完善城市功能,加强产业培育,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在北城,加快城北区块和江滨区块建设,结合内河整治促进老城区改造,初步建成现代化城区。在南城,在完善水阁区块建设的同时,开发建设七百秧工业功能区,建设商住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市南进、园区东扩”,加快拉开“一江双城”的城市框架。充分挖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培育具有鲜明特点的现代文化,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积极开展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优秀旅游城市“五城联创”活动。努力把丽水市区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地区的山水人居与生态旅游城市、浙西南中心城市。
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这是调整和优化生产力布局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十一五”期间,要逐步加大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工作力度,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强乡村规划,分步调整乡村布局,有计划地减少自然村,改造空心村,依地形地貌和民风特色建设好中心村。以深入实施农民素质培训、“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乡村康庄道路、水库保安、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山花工程和土地及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等为抓手,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多形式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多予少取放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乡村整体文明水平。同时积极引导、帮助和促进居住条件恶劣地区群众加快向适宜居住发展的地方转移,向重点镇和城市转移,由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
(二)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脊梁。《纲要(草案)》立足丽水空间环境、资源条件和地域文化特点等,按照“壮农业、强工业、快三产”的要求,提出培育产业必须在特色上下功夫,在培育和强化产业特色中,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
强化特色制造业。以长三角产业体系为背景,根据金衢丽产业带发展规划,立足丽水已有产业基础和块状经济区分布,以及周边地区产业变动趋势,坚持自我积累和借力发展并举,培育丽水特色制造业。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以骨干企业为依托,积极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做大做强日用化工、羽绒鞋革、竹木加工、特种材料、五金机电、汽摩配件、文化体育旅游用品等具有一定规模和优势的产业,做精做深皮革制品、现代中药、绿色食品、矿产资源深加工等具有一定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产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做好无中生有的文章,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进一步优化制造业结构,不断培育制造业后续产业和战略产业。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培育制造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主要平台,科学规划、滚动开发、注重配套、完善功能,重视引进关联度大、集聚性高、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以及相配套的协作型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经济方向发展。在发展工业尤其是制造业的同时,继续发展建筑业,努力提高建筑业的整体水平。
壮大生态高效农业。围绕农民增收,把生态高效农业作为丽水市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加快形成区域化布局、工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在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因地制宜地发展茶、果、竹、菌、药、菜、花卉苗木、畜禽及水产品等产业,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重点是加强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销售服务组织建设,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改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积极引进、培育、推广各种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建设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动植物疫病控制体系,实施农产品安全工程,不断提高丽水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快发展服务业。不断改造提升交通运输、批发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努力发展文化、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积极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围绕山水资源和民族民俗优势,大力发展以“生态、休闲、养生”为主题的旅游业,整合旅游资源,加大重点景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拓展旅游市场,因地制宜地发展颇具吸引力的“农家乐”旅游和红色旅游。按照增强经济竞争力的需要,合理规划完善区域物流布局,加快建设物流设施、信息、配送平台,在市区兴建水阁、岩泉等物流园区,不断完善与物流集转运相适应的全市物流体系。从方便生产生活出发,在城市和重点镇相对集中建设商业街区,合理布局配置建设各类便民店,推广超市、专卖店、连锁和仓储销售等现代商品流通经营业态,大力建设面向农村的“连锁超市”和“放心店”,不断完善传统和现代并举的城乡商品流通网络。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全市尤其是城市经济中所占的比重。
(三)实施“六个一批”工程,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与全面加快发展相适应,进一步拓展基础设施涉及的领域,扩大基础设施的涵盖面。《纲要(草案)》提出,“十一五”期间,全面实施“六个一批”工程,不断夯实城乡发展的基础设施平台。
实施一批交通网络工程。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改造步伐,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完善和提升国省道公路网和农村公路网。力争尽快实施金温铁路提速改造方案。集中力量抓好“一干一支两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瓯江重要航段的通航能力。实施一批能源保障工程。统筹电源与电网建设,建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13个220千伏和15个110千伏输变电项目,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丽水市电力输送的瓶颈制约。合理规划、有序开发瓯江主干流以及主要支流上的水能资源,建成滩坑水电站、玉溪引水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