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网上发布言论诋毁竞争对手 企业此举受到调查

www.zjol.com.cn  2006年06月12日 15:01:0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因怀疑对方厂家生产的产品和自己厂生产的相似,温州某乳品设备厂股东杨某竟在多个网站上,发布言论恶意攻击对方,诋毁其企业形象。当事人在被法院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周后,继续上网发布攻击言论。目前,龙湾工商部门已对此立案调查。

  5月底,龙湾某胶体磨厂负责人张某向龙湾工商部门反映,温州某乳品设备厂在某网站上发布言论恶意攻击称,该厂假冒温州某乳品设备厂生产产品。某乳品设备厂甚至还在网上捏造事实称,已通过司法部门对其取证、封存侵权产品。为此张某要求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查处。

  据悉,在此之前,温州某乳品设备厂因在多个网站上发布类似攻击张某厂家的内容,于今年2月20日被法院判令其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要求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向张某厂赔礼道歉,并向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此外,该厂还被龙湾工商部门处以1万元罚款。

  就在法院作出判决的一周后,该厂股东杨某又在某国际商贸网上,发布上述诋毁竞争对手形象的言论。

  《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违反者,监督检查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龙湾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称,杨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此项违法,他将再次面临处罚。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潘达源  编辑: 傅歆

相关稿件
·保险公司“互相诋毁”是恶意竞争 2004-09-17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浙江盘点 更多 
·【新闻鲜晨多】9月2日:温州一酒吧上演色情脱衣秀 露点照片疯传网络
·【新闻鲜晨多】9月1日:账上800多万仓库却空空 温州红十字会的钱去哪了?
·【新闻鲜晨多】8月31日:浙江清算药品“回扣门”事件 百余名医生被约谈
·【新闻鲜晨多】8月30日:三天温州存款狂减372亿 揭秘银行存款暗战内幕
·【新闻鲜晨多】8月29日:暗箱操作还是审核有误? 温州一10岁小孩获准买经适房
 精品专题 更多 
·省政协主席周国富对话网友
·蔡奇对话网友
·姚克对话网友
 图说新闻 更多 
猪粪发电
猪粪发电
“农民工V2.0”的文化梦
“农民工V2.0”的文化梦
草莓苗上市
草莓苗上市
村邮站成“便民店”
村邮站成“便民店”
舟山公办学校 迎来六千民工子弟
舟山公办学校 迎来六千民工子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