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当起“和事佬” “五五对开”成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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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4日 16:01:2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家九部门6月1日开始实行的房产新政已快半个月了,其中一条关于面积90平方米以上、不足5年的二手房交易,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我想买二手房,这笔钱该由谁来交?”
“我觉得应该由房东来交!”
“‘五五对开’是较好的一种选择。”
这几天,房子买卖双方经常面对这一话题,而二手房中介所则常建议“五五对开”的方式。
在绍兴市区鲁迅路、延安路一些中介所,这些天,中介所关于二手房的生意有点“青黄不接”,“比4月要好,比5月要差。”一中介所的钟女士说,现在一个关键问题是“营业税谁交”的问题。我们建议“五五对开”。
如市民张先生3月份买了森海豪庭一套价值70万元的二手房,契税的完税日期为2004年7月,也就是说,按照当时的房产政策,只要到今年7月,这套房子便可免缴营业税了。“我和房东曾办过一个公证,剩下的10万余款约定今年7月份过户时付清。可没想到新政规定的免缴营业税期限成了5年。”这样,张先生就得多缴一笔营业税了。
“公证时并没有涉及营业税,现在这笔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张先生有些困惑。目前绍兴市区的二手房源多数年限在3年左右,也就是因为不到5年,确实都涉及一个营业税问题。采访中,记者也听到几种声音,如营业税要买家承担或提高房价,否则将解除合同或不予以配合过户手续;另一种是维持现有方式,直至房屋满5年期限后再行过户。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有关人士认为,上述纠纷源自新政其中一个条款,因此绍兴市区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种为避免缴纳营业税而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现象。如新政规定缴纳营业税的时间由2年变为5年,导致在约定的时间内过户仍然产生了营业税问题。对此,绍兴市越东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一般来说,买家应尽快采取法律措施实现房屋产权过户。至于营业税,中介所提出的“五五对开”也未尝不可。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作者:
金国炳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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