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限制高消费令” 债务人不得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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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24日 15:04: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老赖”们再也不能一边欠债不还,一边大手大脚花钱了。今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出台实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试行),从本月起将限制“老赖”购物、旅行和出入高档消费场所。
据了解,《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试行)是针对涉及金钱给付执行案件的债务人发出的,以约束债务人在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前的高消费行为。该规定包括被执行人不得在宾馆、酒楼、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买小汽车、房产、高档商品和高档、大额生活用品;不得出境旅游、度假及国内长途旅游;不得对外投资等。如有违反《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所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焦健 曹美丽 郑淑红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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