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4日,瑞安如其他温州市镇一样,街头熙熙攘攘。街道两旁挂满了商铺招牌,摩托车躲闪着行人穿街过巷。参加弥撒的基督信徒坐在一起时谈到村办企业年终分红的事情。
沿江东路,瑞安农村合作银行新区支行营业大厅里,在瑞安打工的农民工络绎不绝,存款、取款、汇钱。七楼,瑞安农村合作协会(以下简称瑞安农协)正在日常工作,他们的服务对象是入会的瑞安当地农民。
“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条块交融统筹城乡”的会训,统领着瑞安农协复杂的协会章程和内部治理结构。也正是这样一个设计复杂、结构多元而极具开放性、包容性的综合农协昭示着中国新型农业合作化的方向。如今,瑞安农协已走过两年。
整合各种资源
“我们的策略不是另起炉灶,或者推倒重来,而是调动现有供销联社、合作银行的积极性,引入农业局、科技局的支持,又把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等结合进来,有效整合了体制内外、多方面的资源。”瑞安市副市长陈林一手推动了瑞安农协的建构。
2005年8月,瑞安农协得到业务主管单位瑞安市农业局的同意批复。9月,瑞安市民政局批复瑞安农协登记为社团法人。2006年3月25日,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正式成立,这是瑞安市政府《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之一。
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条块交融统筹城乡”的会训确立。瑞安农协就是要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乃至整个农村金融、流通和技术推广体系结为一体,并促进农村专业性合作与社区性合作的相互交通,产生“粘合效应”。
首批经确认加入农村合作协会的,有瑞安信用合作社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瑞安供销合作社联社、瑞安手工业合作联社等,这些协会被称为“核心会员”。有梅屿蔬菜合作社、荆谷白银豆合作社在内的近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这些被称为协会的第一批“基本会员”。数千农户则成为协会的第一批“附属会员”,瑞安境内农户均可自动取得会员资格。不同级别的会员在协会中拥有不同的权力。
农协“权力机关”会员代表大会推行基层合作制。农协会员按照金融、流通和科技等实行会员分级制,或按照乡镇设立区域会员分类制。不管是预备会员还是基本会员、核心会员,对农协都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瑞安农协的组织架构下,分设总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总监事会及其常务监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其秘书处。其中,总理事会、总监事会、执行委员会,其组织机构与会员机构一样庞大。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教授认为,复杂而庞大的组织架构是瑞安农协的鲜明特色,它所呈现的是综合农协结构设计的开放性、包容性,这就保证了综合农协操作路径的可行性。
更为观察者看好的是瑞安农协对体制内、体制外各种资源的强力整合。陈林告诉记者,瑞安农协筹备之初首先需要协调行政部门(农业局、科技局、民政局、人民银行等)、事业单位(农村合作银行、供销合作社等)体系中各部门利益的分离与摩擦。因此,农协的机构设置与人事安排,充分考虑了各种关系的协调,以便让协会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效力。比如,“核心会员”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社的主任留少良成为了总理事,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叶秀楠成了常务副会长。而瑞安市农林局副局长姜林华成了秘书长,作为副市长的陈林则成了会长。至于高级顾问、名誉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等,凡是与协会今后发展直接相关的部门与机构负责人,在新成立的农村合作协会里面都占有了一席之地。
同时,在瑞安农协的“权力体系”中,“民主制衡制”正在从农协章程落实到实际运作中来。农协的副会长由瑞安市农办、人大和政协涉农单位领导担任,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叶秀楠却是副会长中排名最后的副会长;总理事长由供销合作社的留绍良主任担任。这样的安排既顾及了各方面的利益,也发挥了农协的骨干——农村合作银行和供销社的积极性。
作为农协业务主管单位的农林局副局长姜林华担任农协的秘书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经济合作社”的指导,原是分属农林局两个不同科室的职能。按照农协“条块交融”的思想,农林局内部主动进行整合,不但解决了两个相同业务分割的问题,也把原来用于这两个职能的部门经费移交给了农协秘书处。
发端合作金融
“农村金融问题与农民组织化可能是一个硬币的两面。”2006年11月17日,针对半个月前刚刚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瑞安市副市长陈林在某知名财经媒体上撰文,以瑞安综合农协的实践为例证,阐发合作金融与新型农业合作化的紧密关系。而瑞安农协的建构、运作思路正是从合作金融发端的。
2005年,瑞安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改制。改制之前,瑞安农信社有11万小股东,总股金额149万元,人均持股不到13元。改制时,为保留合作制的因素,没有对这些小股东进行清退。
但是,11万社员小股东的权利实现仍是待解之题。改制后成立的瑞安农村合作银行无法将这11万小股东写到工商登记里。至于以后分红怎么做、管理如何进行、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如何选出,更是“改制难题”。
“由于股权结构高度分散,无法充分发挥股份制的优势,股东数量过于庞大,也无法发挥合作制的优势。”陈林直指瑞安农村合作银行的问题所在,“这势必影响下一步的增资扩股,不利于做大做强。”当时刚刚上任、主管金融的陈林创造性地提出了“瑞安农协托管瑞安农村合作银行11万小股东股份”的办法。“原有小股东仍然享有收益权和监督权,但授权农协持有、运用和处分他们的股权。”2006年3月25日瑞安农协成立时正式开始托管工作。
在更深的层次,这样的改制、托管之举已势在必行。根据瑞安农村合作银行的统计,2006年第一季度,该行存款增加了7亿元,而贷款仅仅增加了1.2亿元。“一边是专业农户贷不到资金,一边是有钱贷不出去”,董事长叶秀楠告诉记者。
“我们给农户评信用,农户不买账,说你们银行又放贷款、又评信用,一切既然都是银行说了算,评不评无所谓。”“请外面的中介机构评定需要中介费,农户和银行同样承担不起”。在瑞安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部工作17年的王之文看得很透。在银行之外,民间借贷资本愈来愈活跃,造成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的强大外部压力。
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与原有农村金融服务无法对接,这是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不能很好开展的深层次原因,也是中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契机。“金融不仅是一种活动、一种行为,也需要有效的组织载体,以便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风险。而合作组织就可以是这样的重要载体。”“金融不仅在一般意义上是经济的核心,合作金融也是合作经济的核心。”陈林在上述撰文中如是论证。
通过瑞安农协这个平台,合作金融进行信用评定、信用教育培训、组织专业合作社成员联保,“更省心、省力、效果也更好”。随即,瑞安农协金融工作委员会、金融理事会会议分别成立,农村金融合作有了更加完备的组织和盈利模式。现在,瑞安农协正在广泛开展小额信贷和互助联保试点工作并初见成效,受益的不仅是托管资金后成为核心会员的各银行机构,更有参加瑞安农协的数千农户。
制度企业家
无论是从农村合作金融中寻找突破契机,还是整合体制内外各种资源,瑞安农协为中国新型农业合作化都提供了一个自主创新的标本。而这个标本的培育者,正是以陈林为首的一群先行者,观察者称他们为“制度企业家”。
陈林,现年32岁,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审核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领域为中国乡村治理、科技对策和公共管理,曾对欧美专业性农会、日韩综合性农协做过深入探讨,著述若干。
2005年4月6日,陈林被浙江省委组织部选派到瑞安任挂职副市长,分管金融、科技、流通和国有资产管理、经济体制改革等。在瑞安,他发现了一直思索着的新型农村合作化试验的土壤和出路。
回忆瑞安农协的一年历程,陈林说,“(当初)信用社、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各行其道,各种农经、农贸、农资、农机、农技机构也各有隶属,而政府涉农部门,又都在各自为政。”
但是,“道路正可以从矛盾扭结处开辟”。陈林和由瑞安当地社区精英组成的团队理解并调动了各种角色背后的社会资源。他们看到了瑞安现有的农村区域产业化基础、社区专业合作社之间的紧密联系,将综合农协定位于为会员“提供合作事业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以及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了规范运作的合作社内部机制,并在合作社成立后让农民社员体会到了生产技术、经营能力、合作精神和民主参与等各方面的实际效益。而其间的曲折,陈林说“不足为外人道也”。
1月10日,陈林再次在财经媒体上撰文《农村金融期待新型主体》,他正在为瑞安农协寻求更加宽广的制度空间。(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