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昨天上午,宁波港海军水产7号码头,一条已经死亡的长须鲸被运往上海制作标本。这是近年来宁波发现的第五条长须鲸。
“怪鱼”长5米重2.5吨
据码头工作人员介绍,昨天上午一艘舟山的渔船在码头卸货。卸货期间,工人将一条“怪鱼”卸在码头上试图出售。码头上的人都不认识这是什么东西,也没人购买。这时,突然有人说会不会是保护动物,船主一听马上紧张起来,赶紧委托码头工作人员联系有关部门,随后开船匆匆离开了码头。
码头工作人员赶紧将情况反映给宁波港港口管理站,管理站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一眼就认出这是一条长须鲸,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即将情况向中国海监渔政宁波支队汇报。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人员得知消息后,赶到现场对长须鲸进行测量。这条长须鲸长5米、最宽处直径2.67米、重约2.5吨。鲸鱼整体损伤不大,“可能是困在渔网内过久,导致死亡。”工作员人员介绍。
运往上海制作标本
因为长须鲸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非常珍贵,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上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午11点左右,鲸鱼被装车运往位于上海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制作标本。
据了解,长须鲸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自1976年起,就被列为国际水生动物保护对象,在我国全面禁捕。然而这条长须鲸是怎样被捕获的呢?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渔政科工作人员介绍,这条长须鲸的死亡属于误捕造成的。捕上时如果是活的,当时就必须无条件放回大海,否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按照有关规定,对误捕后死亡的国家一二级大型水生野生动物,能主动上交渔政部门处理的,可获得奖励。擅自向水域中抛弃误捕后死亡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则会受到相应处罚。
新闻资料
宁波近年来发现的长须鲸
据了解,宁波市近几年来发现过四条长须鲸,这是第五条。
今年4月11日,一艘象山渔船在距石浦港9个小时航程的东海海域,捕获了一条长约7.5米、腰围4.2米、重约5吨的长须鲸。
去年6月4日,一条长约4米、宽1米、重2吨的长须鲸在宁波三官堂油库码头搁浅。
去年3月6日,一艘山东籍拖网渔船在长江口以东的东海海域,捕获一条长6.3米、宽1.1米、重约4.5吨的长须鲸,后被象山一位船老大以1.2万元买下。
2004年4月19日,象山一渔船曾在南韭山东面海域捕获过重约4.5吨的长须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