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找人帮忙虚构债务,将自己告上法庭,以获得不当利益,这种“虚假诉讼”,不但挑战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并使第三人财产或权益受到了损害。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我省,“虚假诉讼”正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在台州玉环,为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当地法院尝试制定了相关规定。同时,对全省范围的虚假诉讼案例,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也展开了调研。
狡猾的虚假诉讼
今年四月,玉环县居民周某、叶某夫妻,因为部分债务没有履行,其两间房屋被玉环县法院裁定拍卖。
收到裁定之后,周、叶二人通知各债权人起诉。接下来的几天里,玉环县法院陆续受理了以周某及其妻叶某为被告的大批案件,标的额达530万元。
随后,法院接到有关当事人举报,称被告有虚假起诉的事实。同时案件承办法官也发现,被告出具的借条相隔两年,却是同一个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法院经过调查,查明周某、叶某夫妇虚假诉讼案件23起,占其系列借贷、买卖合同纠纷53个案件中的43%,虚构金额达到了230万元。
8月,周某、叶某夫妇因伪造欠条虚假诉讼涉嫌妨害作证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玉环法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非法侵占或损害第三人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称为“虚假诉讼”。而且,近年来,虚假诉讼存在着愈演愈烈的趋势。
为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玉环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展开了“司法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