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2007年,浙江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600余件,其中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250余件”。
昨天,在第十七届中日(杭州)知识产权研讨会上,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周根才说到“250余件”时,我不以为然,这不,5年了才250件,只占了总数的5%嘛!
但是,周根才继续说,这类案件5年内翻了五番,增长速度是有点惊人了。而且在浙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中,老外当原告的机会,要比当被告的多得多,这个比例约为7∶1,而且胜诉率在95%以上。
在外国人眼里
调解就是帮自己人
听到“调解”二字,许多外国人直摇头。事实上这是外国涉案当事人的一个误区,他们认为“调解就是和稀泥,就是偏袒你们自己人”。调解,作为法院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经常遭到外国人的拒绝。
但是周根才说,很多人没有看到调解制度也有这样的好处,比如及时制止侵权、保障赔偿金额的顺利执行,最起码也能减少诉讼成本。
湖州安吉天丰竹木业有限公司诉苏州昆山均泰科技竹木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后来就是被成功调解的。因为两家企业各享有一种竹材生产的专利权,于是先是原告告被告侵犯专利权,后来被告又想告原告……
双方都是我国竹地板出口重点企业,在二审时经反复磋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后双方都可以合法使用这两项专利。
“在我国,很多专利仍被束之高阁,其实专利技术的成果转化是非常必要的。”周根才说,调解制度可以使双方互利,从另一方面来说,还有利于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很多国内企业
没用上“诉前禁令”
老外非常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除了热衷于打知识产权侵权官司,他们还有一个法宝——诉前禁令。我国在入世前,已经按要求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其中新增的一项就是诉前禁令。
什么叫诉前禁令?它是指拥有知识产权的一方,已经有证据证明别人正在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那么就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
2006年初,美国吉列公司发现,温州任向荣生产的剃须刀刀头侵犯其发明专利,索赔30万元,并申请了诉前禁令。最后法院判决,吉列公司获得赔偿6万元,并及时阻止了损失的扩大。
截至目前,浙江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了6起涉及专利侵权方面的诉前禁令案,对其中的5起予以准许。可惜的是,这6起案子,没有一起是由国内企业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