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3年的4.39%下降到3.01%;全市新增就业人数16.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24%;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4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4.68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6.14%和265.89%。今年1-3季度全市使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61亿元。
多渠道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为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有关部门从多渠道开展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主要包括:
◆扩大公益性岗位范围和数量,发挥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安置作用。
对于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4050”人员、低保人员、长期失业人员,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安置就业。为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还不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在三保岗位基础上拓展了助老助残岗位。今年1-9月,主城区公益性岗位使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9465.06万元,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624个,其中助老助残岗位19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287人次,目前公益性岗位实有在岗10205人。
◆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就业,实行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政策。
对用人单位吸纳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就业,每满1年按每人两项合计4000元给予补贴;其中吸纳“4555”人员就业的两项合计5000元/人,并从次年开始每年递增600元/人。今年1-9月,主城区用人单位申领了6626名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的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使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836.23万元。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
对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税费减免及每人每年1500元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今年1-9月,共有1147名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申领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共计176.96万元。今年春季、夏季举办了大型创业项目展示会,共推出创业项目68个;全面推开创业项目巡展,把创业项目送到了就业困难人员家门口。今年1-9月,举办失业人员创业项目巡展8场,共有57人加盟创业,用工139人,吸纳就业率达1:2.4。
◆鼓励“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夫妻双失业、有抚养义务单亲家庭及其他“4050”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分别按其每人实际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的2/3、1/2、1/3给予补贴;加大对大龄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人员,其灵活就业期间按杭州市最低参保缴费总额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今年1-9月,主城区累计有34997名“4050”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其中已有13398人申领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共计2160.24万元。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积极献岗。
此外,我市还要求市级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勤杂、协管岗位须分别按临时用人计划数70%、50%的比例吸纳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财政给予人员经费补贴。目前约有3000余名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勤杂岗位工作。
深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除此之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通过深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以及再就业培训等多项举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007年,全市开展了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以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为目标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成效显著。当年全市有287个社区达到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占列入考核社区总数的60%,其中283个社区通过省劳动保障厅考核验收,将被命名为2007年度浙江省充分就业社区。这项工作被评为“春风行动爱心奖(项目奖)”,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今年,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通知》,今年1-9月,全市共消除零就业家庭2334户,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3646人,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
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今年7至9月,有关部门开展了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补充调查,摸清了就业困难人员的数量、转移就业愿望和培训意向等基本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工作。目前已发放《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1958本、为797人发放《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并实施重点帮扶。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也得到加强,目前共有9个中心镇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开业,另有5个中心镇人力资源市场正在建设中,年底前将实现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各建立2个中心镇人力资源市场的目标。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得以落实,鼓励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目前全市累计已补贴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4374人、21.87万元。今年1-9月,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1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