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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风光在“宪峰”---记金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宪峰

  第二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王宪峰,男,35岁,法学硕士,金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该同志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担任反渎局长以来,通过“系统抓、抓系统”提升办案效率,立足查办大要案提升办案质量,积极推行侦查“一体化”等工作机制推进反渎工作健康发展。在2007年全省综合考评中,他所主管的反渎局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评为省“优秀反渎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今年,在他的带领下,全市反渎干警奋力拼搏,案件质量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金华市检察院反渎工作被评为金华市“有突破性进展工作”。他还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去年有3篇工作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及最高检转发或在业务会上作经验发言。

  在浙中八婺大地,有一个检察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让人民群众萧然起敬。他,就是现任金华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宪峰。

  今年35岁的王宪峰是法律硕士,参加工作后,先后在公诉处、办公室、反渎局等部门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业绩不凡,都能“风光无限”---1998年他在参加查办“金华县税案”时就受到金华市委的表彰,1999年被评为金华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0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2005年2月被评为金华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2002年、2008年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公诉席上竞风流

  在从事公诉工作时,王宪峰常说的话是:“公平正义永远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公诉人的业务就要精良、执法就要公正,办案就要政治、法律、社会效果并佳!”。

  担任金华市检察院公诉处任职期间,王宪峰先后审查公诉了贾建军、陈东讯、王新、周吉力等一批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公诉了“共和国第一大税案”——胡银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大要案;审查起诉了原金华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国梁受贿,原永康市粮食局局长吕子民受贿,原永康市建设局副局长何如初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公诉了民警李生洪杀人抢劫等案件。所办案件质量高,无一错案。办理民警李生洪杀人案时,王宪峰精审细查,在公诉阶段获取了两案犯共同致被害人死亡的证据,在临刑前,被告人拉着他的手平静地说“你这样办案我们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市院公诉处2002年被评为省级“严打”先进集体,院领导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经验;2004年的全市公诉工作全省考核第一名;公诉处历年被评为先进处室,先进党支部,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并创建了共产党员模范示范岗。

  服务大局谱新篇

  2004年底,王宪峰调到金华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主任。在新的岗位上,他很快转变角色,迅速适应办公室工作,使金华市检察院的信息和调研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办公室工作期间,王宪峰积极发挥院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助院党组、院领导结合检察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短短的两年时间,他协助院党组出台检察机关服务“十一五”规划、服务新农村建设等若干意见并下发全市检察机关执行;及时报送有关金华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市委部署情况、反映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开展专项监督取得成效等重要检察信息、情况专报,多次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在金华市委市府信息考核年年得满分;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王宪峰带头起草并最终由院出台的全省第一部《执法流程规则》,受到省检察院及兄弟地市院的好评。而由王宪峰牵头的《加强法律监督能力》课题,获全省检察系统课题成果一等奖。

  “我们既要是默默无闻的黄牛,更要是奋蹄疾驰的骏马!”简短的一句话,硬着带着一帮子人开创了市院办公室的新局面。面对新取得的成绩,办公室的同志深情地说“我们虽然干得苦,但我们干得乐!”

  反渎工作争第一

  2006年12月,就在金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设局挂牌的次年,王宪峰又离开办公室,被任命为反渎局局长。面对全新的工作领域,王宪峰经过认真调研,提出了使金华反渎工作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

  近两年来,金华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在王宪峰的带领下,积极推行“反渎侦查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对于大要案形成市检察院反渎局牵头主导,案发管辖地反渎局为主体,其他县市区检察院反渎力量为补充,骨干办案人员为尖兵的全新办案突破模式,有效整合反渎办案力量,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检察院反渎系统进行经验交流。王宪峰提出加大力度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扩大社会影响力,注重查办大要案,提升办案规模与案件质量,注重办案手段的提升,推进相关侦查手段的运用;注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注重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为查办重点、以人民满意为评价标准,所办案件社会效果好。经过大家的努力,这几年,金华市检察机关查办反渎案件工作一直得到了地方党委、人大的充分肯定与支持。

  在办案中,王宪峰总是身先士卒,同甘共苦,和同志们一道冲在一线。2007年全市共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27件29人,与去年相比上升27.3%;市院立案查办了渎职犯罪案件3件4人,上升300%;2008年,在全市反渎干警的努力下,数量和质量均有了新的重大突破。查办的领域涉及公安,法院,国土,安监等诸多部门,其中查办公安系统13人增幅居全省第一,从近五年情况看,立案人数、查办科级干部数为最高。查办的兰溪市公安局金某等人刑讯逼供致死案、公安交警系统民警王某等人滥用职权发放驾驶证照窝串案,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特别是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领域,查办工作不但拓开了局面,而且通过办案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任的落实、有关人财物的落实,取得了以案促发展的好效果。在所办的案件中,办案质量高,撤案率保持零比例,不诉率下降,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金华市检察院反渎局及基层检察院一名反渎局长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反渎局、局长,全市反渎工作在全省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虽然王宪峰上任时提出的目标已经实现,但他并不满足,他说“只要更好,没有最好,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我要不断超越,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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