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籍盗窃犯罪嫌疑人谭某,成为岱山检察院实施非羁押强制措施风险评估机制以来的又一受益人。他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4天后,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谭某系湖北省利川市人,案发前在岱山县某酒店厨房工作时,曾无意中获知同事银行卡内有钱及密码。8月18日凌晨2时许,谭某因手头缺钱,趁同住同事熟睡之际,窃取其放在床铺边钱包内的一张邮政储蓄卡,并到邮政自动取款机上,用事先得知的密码,将该卡内8770元钱转入谭某自己持有的卡内。谭某因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从2006年4月起,岱山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案件时引入非羁押强制措施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严重程度、可能的判罚、是否有妨害刑事诉讼的前科、是否有可深挖的其他犯罪事实、是否有从重从宽处罚情节等方面进行评估,来预测分析犯罪嫌疑人逃跑或再犯的风险有多大,据此作出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决定。根据《刑法》规定,谭某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谭某的案件移送岱山检察院后,该院对谭某启动了非羁押风险评估,并走访调查谭某的原先工作地,根据谭某平时工作表现、系初犯、悔罪表现及家属的配合程序等,经过风险评估,对谭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获释后的谭某说,非常感谢检察官给予他重新做人的机会,让他保住了原本可能破碎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