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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心“铁腕”书正义---记丽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国富

  第二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刘国富,男, 45岁,大学文化,丽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该同志公正执法,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办大案。在任反渎局副局长的6年里,主办及参办渎职案件50余件,均得到了有罪判决。他所指导、参与办理的黄某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和蓝某徇私舞弊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他主办的公安民警与“蛇头”内外勾结、收受巨额贿赂为“蛇头”办理140多本假护照的特大犯罪窝案,原丽水市公安局一副局长、出入境管理处正副处长等7人受到法律制裁,在省内外引起震动。他是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为全市反渎工作连续三年获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第二名立下了大功。

  他不畏强权,敢将有权有势的官员拉下马;他铁面无私,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他深谋骁战,把一个个疑难复杂的案子办成铁案。从事检察工作15年的他,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默默无闻地履行着一名检察官的责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用丹心“铁腕”抒写了一曲捍卫正义的感人歌谣。他,就是刘国富,丽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刘国富,男,46岁,丽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1994年调至市检察院工作,2002年5月起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原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至今,期间曾两度主持工作。2005年来,丽水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个年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第二名。任副局长(副处长)6年来,他主办、指导及参与侦查的50多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每个案件都得到有罪判决。全市先后有5个单位9次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其中市检察院荣记功二次),3个单位荣记三等功;他个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两次被评为市检察院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

  不畏强权治污吏

  2003年6月22日,新华社刊发了一条新闻:《浙江一“蛇头”将丽水市数名警方人员拉下水》,报道了检察机关查处包括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某在内的市、县公安部门7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案。

  赵某原系丽水市公安局正处级调研员,曾任原丽水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原丽水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其于1993年7月至1998年间先后三次收受“蛇头”陈某的“感谢费”10000美元;1995年底至1999年初期间,利用分管基建工作之便,受贿人民币90000元;收受叶某办理护照贿赂2000美元。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林某原系丽水市公安局信息通讯处处长。其于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蛇头”陈某贿赂人民币47000元、金龙工艺品一条(价值人民币1841.40元);分别收受周某、朱某、崔某为申办护照所送人民币共计71000元。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敢于面对强权人物,将市公安局副局长等人拉下马的人就是刘国富。

  2002年,从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调任反渎职部门工作的刘国富,与同事到遂昌县出差之时,听说省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当地一位公安领导违规办理出国护照的事。凭着对《刑法》分则罪名的熟知,刘国富敏锐地意识到,这里面可能隐藏着公安人员与偷渡“蛇头”权钱交易、相互勾结,共同涉嫌偷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证件的犯罪。刘国富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着手调查此事,并接受了负责突审“蛇头”的任务。

  随着案子的逐步深入和通过对“蛇头”陈某的审讯,违规办理出国护照的人员,从最初的6、7人突然扩展到了200多人,且违规人员也从当初的基层派出所干警,到县公安局领导,并牵涉到了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某和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林某等多位公安人员。

  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某,是华东政法大学老牌毕业生,有着30多年的警龄,在公安系统内位高权重,根深蒂固,而林某的岳父是丽水当地某部门德高望众的领导。要查办他们,困难和阻力可想而知。

  一个个说情的电话打进来,一个个说情的人来找他。而由于案情重大,市里及检察院的领导也非常担心,万一证据不足,将会使各方工作都很被动。他们都问刘国富,到底有没有把握。

  “我们有信心。”刘国富在领导面前坚定地说。

  面对领导的压力、系统内同行的阻力,刘国富没有退缩,果敢地承担起主审赵某等公安人员的任务。他一方面加强对赵某的预审,并严格依法办案,同时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取得协作和支持;一方面对身体有病的赵某在生活上尽可能地给予关照,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起赵某的良知,让他认清自己的罪过;通过律师加强与其家属的沟通。在营造起良好的办案氛围后,赵某很快地交代了自己全部违法犯罪事实,整个案件也得以顺利侦结。

  着力打造精品案

  “不仅要用心干,而且要干得漂亮,查不出犯罪分子的问题,就是办案人员的失职。”这是刘国富的座右铭。他要求自己:每年至少要办一件精品案件。

  他所指导、参与办理的黄某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和蓝某徇私舞弊犯罪案双双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浙江省十大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

  2002年至2003年间,云和县工商局经检队多次查获地条钢厂家生产并欲销往外地的地条钢,没收后交给云和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处理,该回收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又将200余吨价值20余万元的地条钢卖还给被工商局查处的原货主。由于地条钢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商品,云和县工商局经检队原队长黄某在收受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老板好处后,放纵了回收公司非法销售地条钢的行为。2005年3月在调查此案时,因国家工商总局和质监总局对地条钢是否属于伪劣产品的规定不明确且不一致,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案件性质吃不准,认为不能立案查处。

  刘国富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国家对建筑用钢材生产有明确、严格的标准,而地条钢及其衍制品的生产根本达不到国家明令的标准,从本质来讲就是劣质品;黄某身为工商局经检队队长,负有查禁制售伪劣产品的职责,在收受好处后,反而放纵非法销售伪劣产品,这种案件不查,就是我们失职。最终黄某被处以刑罚。

  2006年11月,松阳县一娱乐场所变成赌场,并记有详细的帐目,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兰某徇私枉法,将查到的证据匿毁,将此作为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群众反映极大。

  刘国富到松阳县检察院现场指导办案。兰某作为一名“老公安”,反侦查能力可想而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刘国富及时组织从外围入手,突破了行贿人和知情人的防线,取得了兰某枉法办案的证据,使案件办成了铁案。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令罪犯服气的人

  2007年9月的一天,遂昌县法院审判庭。当庭审结束时,缙云县经贸局原局长李某回过身来对检察人员深深鞠了一躬说;“谢谢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对我的教育和关照。”

  2007年3月,缙云县个别企业因经贸局一些干部在申报、审核、发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有不公道的行为而“闹”了起来。刘国富听到情况后敏锐地认识到,这其中是否有徇私滥用职权的行为?

  案件线索指向了缙云县经贸局原局长李某。李某是当地一位资深领导,阅历丰富,能力较强,心性很高,对他的审讯难度不易。“办案就像击剑,或亮剑气势压顶,或一剑封喉,或游剑巧卸盔甲……”,刘国富摸准其特点,顺其心理,赞其能力,但对其受贿嫌疑却不容申辩,始终牵着李某的心理随着自己思路走,使其不断在抗拒与认罪的心理状态中挣扎。在刘国富的现场指挥调度和直接参加预审下,犯罪嫌疑人李某、杜某分别供述了收受他人钱物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通过进一步侦查,又分别查办了另两起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

  事后,李某对刘国富说;“你办案,我服气。”

  刘国富认为,办案子,不仅要将案子办成铁案,而且要让犯罪分子从灵魂深处忏悔。有一次,他在办理一个年近六十岁的副局长贿赂案时,在询问时他一丝不苟,而每天早晚打好热水让他洗脸、泡脚,并细心与他谈思想。最后这位副局长把所有问题都全盘托出。在法庭上律师替他作无罪辩护时,他自知惭愧,反而让律师不要再说了。

  案子结了后,刘国富到看守所看他时,他说:“感谢你的教育,我真心悟到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所以真心悔改,愿意接受改造。”

  勤学苦练“百事通”

  在丽水检察系统,刘国富是一个“百事通”,大家办案有难处,总来找他。

  作为一名从事反渎职侵权的检察官,刘国富很注重将自己的办案心得体会与所学理论知识交融提升。在他看来,渎职侵权的每个罪名都至少涉及到部门法律,涉及一个以上的行政部门,反渎职侵权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练地掌握刑法中有关渎职侵权犯罪的条文,还要去熟悉诸多的行政部门的情况与法律法规。他平时涉猎颇丰,还仔细地研读过心理学、犯罪及预审心理学等书籍,注重在亲历案件中的揣摩总结,善于从体态语言中捕捉被讯(询)问对象的心理活动并由此突破其心理防线,许多与之交手过的涉案人员也不得不佩服刘国富的学识能力;又由于对职务犯罪构成基本要素与构成要素的基本证明要求钻研透彻,他有极强的认识、获取证据能力。

  2008年,山城遂昌发生“银泰房产事件”,政府对其进行资产清算,仅遂昌县就涉及集资款七至八亿元。做好银泰公司的资产清算,调查清楚每一笔可疑资金走向,最大程度地为广大集资户减少损失,是丽水市委、市政府和遂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也是维护广大集资户利益的根本举措。

  随着有关资产清算工作的开展,有关人员发现该公司共有近2400万的资金在经过公司外的一个帐户后又回来。这是怎么回事?有关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事涉及到遂昌税务干部杨某,但杨某却说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避税,而不承认自己是犯罪。基层院到丽水市检察院寻求支持,与刘国富同志进行了沟通,并希望他能直接帮助指导办理该案件。

  刘国富认为:杨某作为一位地税干部,精通税法,他以发现银泰公司偷税漏税为要挟,要求该公司将部分集资户的集资款打到其叫人在青田县注册的一家名为昌龙商贸有限公司的皮包公司帐户,并以企业借资给银泰公司的名义,申请免税,从而截留部分集资款利息税而获得非法收入。直到案发,昌龙商贸有限公司的帐户共存在6个月20余天,共有2400万资金经过该帐户,截留利息税70余万,其中杨某从中获得非法收入43万余元。刘国富以其只承认“工作不负责,超越权限”的供认为突破口,与这位精通税法的地税干部大谈税法,让杨某吃惊不已,终于主动承认犯罪事实。为国家、人民挽回损失的同时,也平息了广大集资户的不满情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为“银泰房产事件”的处理提供了良好帮助。

  对家人心怀愧疚

  2008年8月下旬的一天,一位中年人来到检察院,指着刘国富说:“你小心点,我知道你家住在哪里!知道你的老婆孩子在哪!”

  刘国富立即义正严辞的说:“我行得正,我谁都不怕。”

  来找他的人是7年前他查办的一个渎职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居然心怀不满来恐吓刘国富。

  这也许是刘国富十五年检察官生涯的一个人生片断,他与他的家人受到的恐吓,并不是第一次。就在去年的一天,他妻子走在路上,头部被莫名的石头扔中。而那些恐吓电话,刘国富早已不当回事了。

  自从调到检察机关以来,刘国富总是倾尽全力地工作和办案,尤其是调到反渎职侵权部门,工作更是繁忙,每年都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出差在外,无法照顾家里,所以每次出差回来,面对女儿与妻子,刘国富心里涌动着的是无限的愧疚感。

  2005年上半年,刘国富9岁的女儿不幸患上重病,需要施行脊椎穿剌术,幼小的女儿因爸爸没在身边陪着而不肯上手术台,嚷叫着要爸爸。而此时的刘国富正出差在外地办一起很重要的案子。接到女儿生病住院的消息后,他心如刀绞,但毅然坚守岗位,直到第二天案子取得突破后,才赶往医院。女儿见到刘国富,一头扑进他怀里,嚎啕大哭起来,要爸爸抱着才上了手术台。

  2006年年底,刘国富正在松阳县检察院指导办案,在案件办理最关键时,他接到妻子的电话,妻子泣不成声地说自己被查出患了甲状腺肿瘤,极可能是恶性的。刘国富顿时感到心在一阵阵地抽搐,过了很大一阵子才抑制住自己的情绪,尔后他继续与松阳县检察院领导一起讨论部署侦查方案,并抽调、组织好办案人员,在松阳县检察院领导的多次催促下才回家陪伴妻子。

  经历过如此多亲情磨砺后的刘国富说:“渎职侵权犯罪平均个案损失接近贪污犯罪的17倍,作为一名检察官,虽然对于家庭心中有愧,但如果不实实在在做点事情,对不起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也对不起自己。”

  拥有一颗平常心

  在一个个案件面前,刘国富总是辟思路,深谋略,重战法,配合领导并带领全市反渎干警认真履行职能,以自己精湛的业务、过硬的侦查技能和得当的谋略主导着一个个案件的侦破工作。他所指导及参与侦查的50多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每个案件均得到有罪判决。

  2005年以来,经过刘国富和同志们在共同努力,丽水市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省综合考评第二名。2008年,全市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4件,他主办、指导和参与办案13件。通过努力,刘国富和他的市检察院反渎团队在全市带出一支业务精湛、办案能力强的队伍。他个人因卓越的业务才能和工作实绩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优秀侦查员。

  但在刘国富看来,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检察官。然而,也正是这么一位普通的检察官,用自己的一颗丹心,书写着人间的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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