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昨天,省人大代表、“东艺鞋业”的老板陈国荣在发言中,直接地说,“法院判决有很大偏差。”“同样的企业纠纷情况,判决非常不一样。”
听到质疑声,温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崔盛钢接过话题,他说了一个亲身经历的事情。
“有一家企业被债权人诉到法院,按照常规,我们应该马上冻结他的资产。可那个老板来求情了,他说你们这么一封,我这两天就能批下来的银行贷款肯定泡汤了,其他银行听到消息肯定也纷纷抽贷,好好的一个企业就完蛋了。”
“老板说,我完蛋还好,可厂里这么多工人,他们也得下岗自谋出路,现在经济不好,上哪里去找工作?”
崔盛钢说,法院工作人员听了这些情况,到老板的公司进行调查。根据他出示的各种票据、订单、合同看,这个公司运行情况还可以。所以,法院反过来跟银行、债权人做工作,希望他们放宽日期,该贷的还贷,讨钱的缓一缓。
这样一来,法院就有了“偏袒”之嫌,上诉的一方会说:你们为什么不按规定执法,是不是受了贿?
崔盛钢说,机械执法人人都会,但今年如果这么干,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我们要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