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胁迫少女卖淫案。
小芹16岁,在杭州一所中学读初中。
2008年5月28日下午5点,小芹放学回家,路过清吟街,被一个陌生女孩拦住,带上出租车,车上还有两个陌生男人。
三人把小芹带到一家小旅馆,和皮条客见面,并联系上一个老板,把小芹送上老板的车,收了1200元,四人瓜分。
小芹在车上一直哭,老板问她为什么哭,小芹说不愿意,老板马上停车,让小芹走了。
小芹家人报警。
法警带上来两男一女。
女的就是皮条客傅某,别名林英,曾用名江沙,绰号小妖,1990年生,杭州人,无业。
两个男的,一个姓范,24岁,龙泉人,小学没毕业;一个姓许,21岁,杭州人,初中文化。就是这两个男人把小芹带到小旅馆的。
在清吟街拦住小芹的陌生女孩叫文文,因未满14周岁,另案处理。
案件争论的焦点:
1.是谁把小芹拉上出租车的?
2.小芹去见老板是否自愿?
3.四个人是叫小芹卖淫还是叫她骗钱?
4.四个人有没有教小芹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