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今天开始陆续发放1.2亿元(暂定)教育培训消费券,每张面值100元,用于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常住成年居民参加技能培训、在杭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培训、各高校杭州市区生源困难家庭大学生(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子女)抵扣学费。
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发放对象及标准
参加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含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合格证书)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每人500元;
已取得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报名参加“双证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每人1200元;
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和“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每人1700元;
在杭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每生500元;
市区经批准独立设置的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校生,每生300元;
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就读在杭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在校生,每生2000元;
市区困难企业组织培训的在职职工,发放标准一般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的50%,每人不超过500元。
使用方式
参加技能培训考核、“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考核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在市区指定培训机构使用;
在杭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市区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学校,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凭职业资格证书兑付;
市区经批准独立设置的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校生、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子女,且在杭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就读的,限额缴纳所在学校的学费。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大学生,2009年5月31日前凭教育培训消费券向所在高校申请抵扣学费,每人抵扣限额为2000元。
教育培训消费券定点使用单位有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等114家。
对劳动技能培训有疑问的读者,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12333;对学校使用教育消费券有疑问可拨打杭州市教育局电话:8702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