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记者从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的具体办法已经出台。跟2009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的情况相比,本次教育培训消费券最大的不同在于改2009届的“普发”为2010届的“申领”,同时,在时间跨度上也更为从容。
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发放具体办法
据了解,各高校2010届大学毕业生每人可申领500元教育消费券。该券面值100元,使用期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从2009年9月上旬起,由各高校统计本校2010届大学毕业生实际人数,到杭州市财政局统一领取教育培训消费券。各高校2010届大学毕业生根据需要到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后,可向所在高校申领培训消费券,由所在高校按实名发放。值得注意的是,各高校2010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才能兑现教育培训消费券。
教育消费券如何使用、兑付、结算?
各高校2010届大学毕业生自由选择杭州市(包括各区、县(市))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培训机构,参加制定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核,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相关证书(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的,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培训消费券,在2010年9月30日前向所在高校申请兑付,逾期不予受理。所在高校对学生网上培训记录、证书、教育培训消费券进行验证、审核后,向学生兑付,每人兑付限额为500元;培训费用不足500元的,按实际培训费用兑付;若干项培训可累加进行一次性兑付,但总额不能超过500元。
对于高职院校2010届,属于实施“双政制”教育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在申请兑付教育培训消费券时,需要同时提供本校要求必须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即至少要凭两张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够兑付。
各学校、培训机构
可根据证书目录自行申请培训项目
职业资格证书制定目录由杭州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后分批向社会公布。杭州市(包括各区、县(市))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培训机构,可根据公布的证书目录自行申请培训项目,经杭州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分批向社会公布。大学生参加未经确认培训机构的培训,不能兑付教育培训消费券。
市信息办将根据使用需求,开发完善“杭州市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使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届时,相关部门、各在杭高校、各培训机构有关教育培训消费券的申领、发放、培训、考证、兑付等信息都将在网络系统上得到实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