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已成为交通肇事的头号“杀手”,成为交警部门整治的重中之重。上周五,浙江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新推针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5条常态严管措施。
五条新规治“顽疾”
新规中,首当其冲是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纪监部门。
其次是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80公里、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曝光,且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也予以从严处罚。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方可放行。
对有超速行驶50%以上、5次(含)以上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机动车及驾驶人列入重点监控车辆(驾驶人)“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查处酒后驾驶80人
新规执行当天,在义韩商魏某成为义乌首位因醉酒驾驶被处以重罚的外籍驾驶人。8月5日晚,魏某醉酒驾驶被城区交警三中队民警查获,8月7日,他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8月7日晚,义乌交警部门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在该市范围的重点路段设置22处检查卡点,当晚共查处酒后驾车80人,其中19人为醉酒驾驶。义乌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人对酒后驾驶的危害不以为然、漠视生命,要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驶,最关键是靠驾驶人自觉遵守,从“不敢喝”、“偷偷喝”转为“不愿喝”、“不能喝”,主动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