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27日讯 “依法严管,一天都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松懈。”
今天,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全省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局和高度出发,对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做到依法严管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每一起车祸,都令我感到痛心”
“使每一个人的出行,都能更安全、更畅通,一直以来都是我省公安部门始终不渝、努力追求的目标。”
王辉忠介绍说,近年来全省的驾驶人、机动车保有量、公路里程持续猛增,但在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4项指标,已连续第4年实现了“零增长”。去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年减少362人,万车死亡率下降到了6.65人。
“指标在减少,但每一起伤人、死人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依然令我感到痛心。”王辉忠表示,一起车祸,就是一场悲剧。事故统计上,只是一个数字的“小”变化,但对当事人及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残酷事实。
“坚持‘严’字当头,才能少死人”
“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依法严管来保护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王辉忠说,目前我省已步入汽车社会,但必须正视的现实是,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文明驾驶习惯的形成,不可能一下子就有很大的提高。要缩短这个阵痛的过程,必须靠依法严管重罚,坚持“零容忍”,“严”字当头才能少死人。
他说:“今天的隐患,就是明天的事故。公安交警部门既要重视大事故预防工作,也要重视小事故的预防工作;既要重视依法从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刚性制度的引导。必须通过依法严管重罚,提高违法成本,使司机不想违法,也不敢违法。”王辉忠说,尤其是对容易造成恶性事故、重大事故的酒后驾车,要天天查、夜夜查;路上查,饭店、酒吧门口也查……要查得司机“谈酒色变”。
“一刻都不能松,对谁都不能松”
对于有些群众担心的交通整治“一阵风”问题,王辉忠明确指出,依法严管重罚,坚持“零容忍”,绝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嘴边,而是要落实到交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一定要保持连续性、常态性,做到一刻都不能松,对谁都不能松。
从8月7日至今,全省已有4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及“酒驾”被抄告纪检部门,其中“醉驾”被拘留的,有的还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开公务车和开私家车违法一样要严管重罚,除非执行紧急任务,公务车在道路上不能享受任何特权。”王辉忠严肃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应成为全社会交通守法的典范,否则就必须承担更多的党纪政纪责任,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他强调:“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办人情案,如果发现这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同样要依法依纪严究。”
“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社会合力”
“预防和整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整合社会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社会合力。”
王辉忠指出,省公安厅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充分挖掘和发挥社会管理资源,将违法行为的发生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待遇和社会诚信挂钩,建立起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惩处与行政干预、社会监督、道德约束、舆论引导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补充的长效联动机制。
当前,我省各地的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王辉忠强调,这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利时机,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乘势而上,做到态度更加坚决、力度更加强硬、措施更加配套,真正使“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斑马线前不抢行”、“不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等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成为广大驾驶员的自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