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从四川老家出来在宁波打工的刘某因没钱吸毒,托朋友顾某代办信用卡不成,火冒三丈,将朋友的女友绑架强奸。昨天,记者从北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绑架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7000元。
刘某今年21岁,来到宁波后游手好闲,沾染上毒瘾。为筹钱买毒品,曾犯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刑。
释放后,刘某继续吸毒,由于没钱买毒品,很是苦恼。得知信用卡可以透支取现,刘某眼前一亮:套现不就可以解决钱的问题了!他立即委托熟悉办卡业务的好友顾某代办信用卡。几天后,顾某答复说,没有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信用卡没法办。
刘某认为顾某不帮忙,自己被耍了,竟然想出歪招,将其女友绑架,索要钱财,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
想起以前顾某他们常在霞浦街道一网吧上网,去年12月7日凌晨1点左右,刘某和好友陈某(另案处理)带着弹簧刀,来到网吧找到了独自上网的顾某女友龙小姐。
“别乱动。”两人悄悄地上前,手拿弹簧刀顶住龙小姐,将其挟持到网吧外面。“赶紧打电话让顾拿4500元来,不然今天要你好看。”刘某狠狠地说。
无奈下,龙小姐给顾某打电话借钱。这么晚要钱,顾某感觉情形不对。为了女友安全,他不敢多问,挨个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借钱。
过了一个多小时,顾某还是没筹齐钱。刘某等得不耐烦,龙小姐只好向姐姐求助。
知道妹妹出事了,姐姐立即拿着1000元钱过来,但刘某嫌钱太少,仍不肯放人。两人押着龙小姐在巷子里窜来窜去。凌晨5点多,他们带着龙小姐来到新碶某宾馆,先后将她强奸。
害怕时间长被人发现,刘某将赎金降到了1500元。上午10点多,顾某将1500元钱汇到了指定帐户,当日中午龙小姐被放走。
随后,龙小姐在顾某和姐姐的陪同下报案,12月18日晚,刘某、陈某两人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