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近段时间,有一些商家打着汽车摩托车下乡旗号,利用虚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税收,使消费者无法正常领到13%的补贴,权益受到损害。
家住浦江县黄宅镇的农民黄先生7月中旬在县城某摩托车行花了7500元(其中车辆本身为6400元,另1100元为经销商代办牌照、行驶证、保险、购置税等费用,商户称为一条龙服务)购买了一辆赤兔马牌正三轮摩托车。当时,商家告诉黄先生,补贴政策还没出来,等过段时间文件下来了再去乡镇办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这一等就是一个多月,到了8月底,黄先生带齐摩托车下乡补贴所需的证件来到当地镇政府。谁知,该镇办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黄先生只能享受500.5元的优惠,这让黄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按照“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黄先生该享受到650元的定额补贴。问题在哪里?原来是黄先生提供的机动车统一发票上税价合计为3850元,比实际花费的6400元足足少了2550元,而13%的定额补贴正是按照发票上的价格来计算的。
这是经销商虚开发票,导致消费者无法全额领到补贴的典型案例。为防止权益受损害,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下乡产品时,千万要注意发票开具的时间、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发票专用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