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55,盛先生来电:我在宁波慈溪打工,我堂弟10月10日和同事吃饭,喝了点白酒,差不多七八两的样子吧,晚上我以为他是喝醉了也没怎么管他,但是到第二天还没醒过来,到中午,他开始吐血,我们马上把他送到慈溪人民医院抢救,昨天(10月20日)人才醒过来。我想问问,跟他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责任的,是不是要付点医药费的?
记者严静核实报道:盛先生,23岁,河南人,醉酒小伙子的堂哥,两兄弟都在慈溪一家工厂打工。
“我再也不敢喝酒了……”昨天下午,打通堂弟的电话,听上去他还是很虚弱。堂弟说他刚出院,还无法工作,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
堂弟21岁。他说,10月10日那天下班,他和几个工友约好喝酒,他们先去河里网了几条鱼,然后去路边小店买了三瓶500毫升的白酒、20多瓶啤酒,拿到领班家里,鱼烧了一锅鱼汤,炒了几个小菜,就开始吃喝了。
白酒是慈溪本地的一个牌子,50多度,好像是5块钱一瓶。
7个男人,3个人喝白酒,4个人喝啤酒,从晚上8点喝到10点多,白酒、啤酒基本喝光了。
“我先喝了点鱼汤,又吃了点小菜,就开始喝酒。”堂弟说,他喝的是白酒,这个牌子的酒他从来没喝过,两个多小时里,他用一次性杯子喝了约3杯白酒。
喝到最后一杯时,他觉得头很晕,接下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起喝酒的工友说,他们以为堂弟醉了,就把他扶到房间躺下,次日清晨,他吐了一次,然后又睡着了,怎么都叫不醒,到了早上10点多,发现他又开始呕吐,呕吐物里带血的。
大家觉得情况不对,马上给他堂哥盛先生打电话,堂哥赶过来,把昏迷不醒的堂弟送到镇医院,又转送慈溪人民医院,进了重症病房,抢救了5个多小时。
医生在病历上写“酒精中毒、吸入性肺炎、导致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多脏器官功能不全……”
为什么喝酒会喝到这个样子?
堂弟也想不通,他说以自己的酒量,平时喝这些酒最多有点头晕。
堂哥也证明,堂弟身体很好,连感冒都很少,平时聚会,喝半斤白酒一点事情都没有,从没喝到人事不省的地步。
堂弟住院一共花了2万多元,加上无法工作,损失在3万元左右。
这些损失能让一起喝酒的工友承担吗?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任鹏飞说,要分两种情况,首先要确认喝的酒有没有质量问题。如果酒有问题,可以找酒的生产厂家索赔。
如果排除酒有问题,就要具体分析了。
第一、看喝酒人本身是否有身体原因,比如家族病史、过度疲劳、正在生病等。
第二、喝酒人是否自愿喝酒。如果明知对方不适宜喝酒,喝多了或者酒量很小,依然拼命劝酒、灌酒,导致严重后果的,一起喝酒的人就要对此承担责任。
两则喝酒损害索赔案例
●2003年2月12日,山东省海阳市王某应邀出席某羊毛衫厂的开业庆典,喝醉后死亡,经鉴定为酒精中毒,王的家属将同桌饮酒的9个朋友告上法庭,索赔8万余元。
海阳法院认为,开业庆典办酒宴虽无过错,但应预见过量饮酒会引起酒精中毒致人死亡的后果。虽然同桌喝酒的人均不承认对王某劝过酒,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故应推定王某的过量饮酒与被告劝酒存在因果关系。王某醉酒后,被告均未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存在过错,因此,同桌人对王某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而王某没有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控制饮酒,应负主要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9名被告赔偿王某家属共4.5万元。
●2003年1月29日,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城一酒吧,一群年轻人举杯庆祝新年,其中赖某喝醉,于次日死亡。经鉴定,赖是因呕吐物进入气管,导致窒息死亡。大埔法院一审判决,酒吧经营者(席间曾与赖某对饮)、一起喝酒的2个朋友,共赔偿死者家属2.2万元。
据都市快报 作者 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