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眼睛环保组织人员在为鳄鱼量体长 发林 摄
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提到鳄鱼,人们会想到它的血盆大口、密布的尖利牙齿、全身坚硬的盔甲,吃人的神态……很难想像有人会把它当成宠物来饲养。苍南县炎亭镇东沙村村民彭某就把鳄鱼当成宠物饲养,听起来真骇人!
据悉,由于鳄鱼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市民要饲养需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视为违法。因此,彭某的鳄鱼被当地公安部门收缴了,并交给了温州绿眼睛环保组织。
发现彭某非法饲养鳄鱼的是苍南炎亭边防派出所教导员陈警官。昨天早上9点许,陈警官到辖区东沙村走访,发现村民彭某家居然养了条鳄鱼。“鳄鱼养在一个长约一米、宽30厘米、高60厘米的玻璃缸里。鳄鱼还是幼体,看上去很温顺。”陈警官说。彭某自称喜欢养小动物,两个月前,他在龙港镇公路旁,见有人贩卖这只鳄鱼,就花800元买了它,带回家当宠物养。
彭某说,鳄鱼买回来后,每天要花10多元给它买鱼吃,食量很大。他也知道鳄鱼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不能养着玩。因此,当陈警官提出把鳄鱼带走时,彭某也没有反对。
“这条小家伙看上去很温顺,当它受到侵犯时,凶性就露出来了。”陈警官介绍,还没接触它,小家伙便张开了大嘴,露出锋利的小牙,咬向陈警官的手,他躲过了。但小鳄鱼的力量还是太小了,三两下后,鳄鱼的脖子被陈警官捏住,装进袋子带回派出所。
随后,陈警官联系了温州绿眼睛环保组织。昨天下午,温州“绿眼睛”工作人员将它接到了救助中心。经初步检定,这是一只幼体湾鳄,体重448克,身长59.6厘米。
绿眼睛环保组织工作人员发林说,鳄鱼是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原产我国的均按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管理。湾鳄不是原产,属引进。“鳄鱼对环境要求很高,两三年后会具有很强的破坏性,甩动尾巴时,有可能将玻璃缸撞破,对人的安全造成威胁。”他认为,鳄鱼并不适合用来当宠物养。
由于这只湾鳄属外来物种,并且是幼体,不能随便放生。因此,温州绿眼睛环保组织将联系有关部门讨论后再决定它的归属。据温州商报 记者 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