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皇某和同居女友李某到嘉兴打工,在南湖区大桥镇租了一间房子。今年6月18日,他们的两个孩子失踪了。6月20日,皇某在自家的床垫及合租人的床底下,发现了已经咽气的儿子和女儿。
经法医鉴定,他们是被勒死的,女儿8岁,儿子7岁,刚上小学。
3天后,凶手邓向伟被警方押解回嘉兴,他就是皇某夫妇的合租人,河南人,1980年出生。
据法庭审理查明:2005年,被告人邓向伟在明知李某与他人同居多年并生有子女的情况下,仍与其同居并生有一子。2009年1月,被告人邓向伟与李某,以及李某同居多年的男友皇某,租住在一起。
6月18日上午,邓向伟因李某与其他男子交往密切,要求李某与其一起离开嘉兴共同生活,李某拒绝后离开。随后,被告人邓向伟经多次电话联系其无果,遂杀害其儿女以示报复。
上周四,邓向伟站在法庭上,接受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邓向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此前的庭审中,邓曾以自己患过精神病,是受外界刺激后过激杀人,而且女友也有过错为由,希望法庭酌情从轻处罚——对于这一说法,法庭最终没有采纳——因为根据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证实,他在作案时,意识清楚、动机明确,并无精神病。
此案中,皇某还附带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邓赔偿包括赔偿金和丧葬费在内近40万元——法庭审理后认为,该数额有误,最终对近20万元的赔偿予以支持。
对此,邓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赔偿能力。
据都市快报 作者 田舍郎 叶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