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1日讯
“党的政策实在好,我一大把年纪了,还能拿到‘退休金’。”昨天,家住永康市东城街道高镇村的吕根虎老人拿着养老金存折高兴地说。据了解,从12月28日起,该市70176名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按月领取60元养老金。
“有了双份‘养老金’,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听说从12月28日起可以领取养老金,永康不少农村的农民纷纷表示,刚领到村里发的几十元“生活补助金”后,又可以与村里其他满60周岁的老人一样每月领取60元“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根据《永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永康将坚持政府主导与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该《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该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五个档次,对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缴费补贴再增加10元。目前,该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60元,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永康市相关领导表示,随着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意味着该市老百姓正逐步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
据金华晚报 作者 何建朝 胡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