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疾驰的汽车,穿行在北仑港高速公路鱼郎岸特大桥上,呼啸而过。或许谁也不会注意到,桥下悄然出现的那一排新厂房,蓝瓦、白墙、玻璃窗,颇具气势。
连日来,陆续有群众反映,鱼郎岸特大桥下违章搭建大量厂房,厂房内还存放着高压储气罐和大量油漆等易爆、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高架桥下挤着三四家工厂
还有易燃易爆品
涉事厂房,在北仑港高速公路与鄞州区邱隘镇盛莫路交叉路口西侧约100米处,厂房依附鱼郎岸特大桥的桥墩而建,占地大约有2000平方米,四周还有高高的围墙。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鱼郎岸特大桥下,新建厂房四周的围墙顶端,立着一块块玻璃碎片,戒备森严。为防止有人翻墙进入,厂房东侧的大门也紧闭着。连日来,因为有群众四处反映,这里已经停止生产。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别看桥下的面积不大,却挤着三四家厂房,其中有一家是生产工艺玻璃的,里面有一个高压储气罐和许多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厂房里有生产车间、仓库和工人居住区,混乱不堪,安全隐患突出。
究竟谁在高架桥下建厂房
北仑港高速公路是1999年建成通车的,属于宁波高速路政大队的管辖范围。
昨天下午,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宁波高速路政大队,跟随执法人员一起,进入鱼郎岸特大桥下的厂房内。
很快,在生产工艺玻璃的厂房一角,找到一个高压储气罐。这个储气罐藏身在一个桥墩后面,若不仔细查看,很难发现。旁边还有一家加工铝合金窗户的工厂,厂门开启,有几个工人在进进出出。其余厂房的大门都紧闭着。
生产工艺玻璃的负责人姓金。金女士说,他们是在2009年12月份,从一个姓曹的老板手中将厂房租来的,搬进来还不到一个月。很快,这位姓曹的老板也赶到现场。他表示厂房正是他出租给别人做工厂的,其他的他都不说。
曹老板究竟是何许人,敢在高速公路高架桥下搭建厂房?
知情人透露,鱼郎岸特大桥下的这块地皮,本来是属于原宁波市农科所的,大桥建成后,桥下的地块实行了属地管理,由原先的产权单位实行“以租代养”、“以租代管”。这位知情人表示,很可能是宁波市农科所在桥下建了厂房,出租给曹老板的。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联系宁波市农科所证实此事,未果。
桥下工厂污染指数相当高
在鱼郎岸特大桥下,厂房屋檐下有一排红色的标语,上面写着“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等几个大字。看来,厂房里的工作人员很重视安全问题,但他们想过桥上人的安全吗?
一位在工艺玻璃生产行业的业内人士说,这种工艺玻璃叫“千纳玻璃”,目前是个高利润的行业。不过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油漆气雾等有毒物质,而且厂内必须要求安装有高压储气罐,这种东西也存在安全隐患。
这种高污染的厂房,一般在市区是很难批准办下来的,所以这些企业选择了城乡结合部甚至高速公路桥下,一方面很隐蔽,另一方面房租便宜。
工商质监路政介入调查
早在去年12月中旬,有企业租住到鱼郎岸特大桥下的厂房时,就有人向鄞州的工商部门反映了这个问题。
去年12月21日,鄞州工商分局邱隘工商所检查了这个藏身在鱼郎岸特大桥下的厂房,其中也包括金女士这家工艺玻璃厂,发现他们没有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当即作出停产整顿的通知。
至于桥下暗藏的高压储气罐,昨天上午,有人向鄞州区质监局反映了此事,他们派人到现场进行了查看。
昨天下午,宁波高速路政大队的执法人员向记者证实了鱼郎岸特大桥建成后,由原产权单位实行“以租代养”、“以租代管”的事实。一位姓周的执法人员说,目前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特别在鄞州区邱隘镇,寸土寸金,而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的空地,由原产权单位“以租代养”、 “以租代管”,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高速公路的业主自己来雇员管理,因管理路线长,难度大,效果不好。曾经就有一些工程车往鱼郎岸特大桥下偷倒渣土、垃圾,给高速公路高架桥带来隐患。
这样说来,鱼郎岸特大桥下搭建工厂,存放高压储气罐,产生的安全隐患,难道就可以忽视?对此,这位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会加强对桥下安全监督力度,今天还将专门安排人督促工厂负责人将高压储气罐搬离北仑港高速公路下。
国家早有明文规定,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及其两侧,严禁乱搭、乱建、乱堆。那么,鱼郎岸特大桥下怎么还能“以租代养”、“以租代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