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3月31日将成为义乌符合条件的普通住房交易者申请专项补贴的最终期限。昨天,记者从义乌市财政部门获悉,此后,义乌市个人普通住房买卖财政补贴政策自行终止。
“此项补贴政策不再延续,这很明确。”义乌市财政局农税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义政发(2008)88号文件(即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对此有明确说明。
2008年12月24日,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义乌市政府下发上述文件。在当时房地产市场趋冷背景下,文件涉及15条调控政策,被义乌业界称为“救市15条”。其中,最引业界关注的是第四条:实行个人住房买卖专项补贴。
去年3月,义乌市有关部门对这第四条进行细化,出台《义乌市个人普通住房买卖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义乌市普通商品房购买人,可获得的补贴为实际缴纳契税税款的80%。在普通二手房买卖方面,购买人在契税上的补贴金额为实际缴纳契税税款的80%;二手房的出售人在营业税方面的补贴金额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款的80%,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补贴金额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32%。
去年年底,义乌业界对此项政策的去留议论纷纷;上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的这一信号,让业内人士尤其是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交易者对义乌市个人普通住房买卖财政补贴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抱以希望。
此后,义乌市符合条件的普通住房交易者办理补贴申请的最终截止日期被确定为今年3月31日。但其去留问题依然备受业界关注。财税部门的上述回答让这一问题尘埃落定:3月31日后,义乌个人普通住房买卖财政补贴政策将被终止。
义乌市一些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义乌楼市需求,活跃了义乌二手房市场。它的终止,在一定程度上讲给义乌楼市带来影响。今年义乌楼市或将难现去年火暴行情,将步入稳步发展通道。
浙中新报 陶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