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全国和省的试点,我县从2010年元月1日起,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新年的首个工作日,我县又在罗星街道厍浜村举行了基础养老金发放启动仪式,全县5.72万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有望在本月10日前领到这份民生“大礼包”。带着各界对这一新政策的关注,本报记者专访了县劳动保障局局长陆才华。
记者:陆局长,您好。与2008年的政策相比,这次我县推出的这项社保新政策有何特点?
陆才华:新政策体现三个特点:一是覆盖面更广,二是待遇更高,三是政府投入力度更大。
记者:这“三个更”是如何体现的?
陆才华:好的。从覆盖面更广来说,2008年的政策是有一定社会保障的人都不可以参加的,而此次是除去参加和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的人员外,所有我县籍1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均可视为参保对象。从待遇更高来说,体现在四个方面,即2008年政策规定的待遇是由个人缴费账户与财政补贴账户之和除上一个系数得出的,而此次在此基础上,又多了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两块;基础养老金取代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享受年龄提前到60周岁;原来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70周岁以上老人,农村是50元,城镇是80元,而现在这类人群可以分别享受到70元和100元;对于社会优抚等一些特殊人群,财政将另外再给予一定的特殊补助。从政府投入力度更大上说,从2008年10月份到2009年年底,财政在社会养老保险上总共投入6500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将达到8000多万元,其中,仅基础养老金就要拿出4000多万元。
记者:我县居民怎么参保呢?
陆才华:现在,我们在各村都设有参保缴费点,有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收缴,镇(街道)里有劳动保障所统一收缴,农村居民可到村里申报、登记,城镇居民可到镇、街道劳保所参保缴费。个人可以选择的档次有三个,不分城乡,均可选择。
记者:今后参保人员异地迁居,需要转移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账户的,对此又如何处理?
陆才华:参保人员如出现异地迁居,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缴费账户和缴费补贴账户、缴费年限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将转至其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跨省的,具体操作比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