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在国际商贸城经商的姚某日前来到义乌市工商局稠北工商所投诉,称其与儿子到义乌福田市场二区某兰州拉面馆就餐时,儿子被面馆服务员端着的面汤烫伤,共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他要求面馆赔偿,但遭到拒绝。面馆老板声称姚某的儿子被烫伤,是其贪玩多动所致,并声称赔偿也只能由服务员承担,但那名服务员是一名年仅15岁的孩子,根本没有赔偿能力。
接到投诉后,义乌市消保委稠北分会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消保委稠北分会专门派工作人员陪同姚某到兰州拉面馆。经工作人员努力,拉面馆的老板最终同意赔偿1250元钱给姚某。对上述结果,双方均表示能够接受。
义乌市消保委为此提醒消费者:春节临近,大人带小孩外出消费时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切勿因一时疏忽使孩子受到意外伤害,或造成孩子走失、被拐等,给自己的生活蒙上阴影。(金华日报通讯员 冯俊峰 方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