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6日讯38岁的李某是安徽人,在宁波帮人开货车,驾龄有10来年,平时开车谨慎,只被拍过一次,可就是这一次,出事了。
不想交200元罚款,他把测速仪给破坏了。昨天,鄞州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0月29日,朋友让他帮忙送孩子上幼儿园。车胎没气,他去补了一下。等车胎补好,时间已晚。李某加速开车。开到鄞州区东钱湖镇71省道茶亭段时,他发现自己超速被拍了。
“罚款得200元,够一家人用10来天呢。”李某心里很懊恼。
李某家境贫寒。他一个月工资3000元,老婆和孩子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一家生活就靠他一个人。
是不是把数据卡破坏了就不用交罚款了?李某决定去破坏测速仪。
隔了两天,干完活后,平时不喝酒的李某特意喝了一瓶啤酒壮胆。他开着货车来到茶亭路段,怕被拍到,先将监控摄像头的电线剪断——可实际上他已经被拍下了。
随后,他把一根钢丝一头绑在测速仪下方的钢管上,另一头系在自卸货车的保险钩上。一发动汽车,车子将测速仪拖倒。李某用榔头砸碎玻璃保护罩,把镜头旋下扔进河里。
事后经鉴定,测速仪内部的镜头、硬盘等损失价值共计9万多元。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没经济来源,我后悔啊。”李某说。
实际上,李某不知道的是,车子被拍照后,数据已传到了交警队系统里,破坏了测速仪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