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这两天,大渝网等网站在纷纷转载这么一个名叫《坐火车的时候请删掉手机里的AV》的帖子,说重庆一个小伙子赵鹏(化名),去年12月29日在绍兴火车站下火车时,因为手机里的有一段色情视频被民警发现。民警要对他处以罚款500元、拘留5天的处罚。小伙子求情之下,写下保证书、交了200元罚款,这才完事。
有网友认为,民警这一处理有所不当,同时也是对个人隐私的不尊重。昨天,铁路公安部门向记者表示,确实有民警作出了这一处罚,但网友所说的没有处罚单据并不属实。目前,当事民警已被停职检查。绍兴火车站派出所已赶到重庆向当事人道歉并准备退还罚金。
手机上有色情视频被处罚
网友“少勾引我”在大渝网上发帖称,“我一辈子都没遇到过的事就发生在2009年12月29号”。
当天早上9点,他坐火车从重庆到绍兴,刚出站口,就被几个绍兴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拦住,要求看身份证和火车票。
在检查过程中,其中一名民警要求检查赵鹏的手机,并将他原本关闭的手机打开仔细检查,并在里面发现了色情视频。
民警随即把他带到了值班室,向他出示了相关处罚条例说:“制作、贩卖、运输色情光碟情节严重者拘留十五天,并罚款3000元。情节轻的拘留5天,罚款500元,包括视频”。
网友称他多次求情,并表示口袋里只有200多元钱,交不了那么多。经过多番交涉,警察认为他的态度较好,让他交了200元罚款,写了一份保证书就放他走了。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当事人赵鹏,他在重庆市南岸区一家公司上班,事情是去年去绍兴旅游时发生的,手机中的色情视频已被自己删除。
“我觉得奇怪了,我手机是关机的,他们(民警)没有经过我同意就将它打开看了。”这个1988年出生的小伙子到现在都觉得很郁闷,他说,民警在对他处以罚款的时候没有出示任何罚单。
此事一挂到网上,便迅速传播开来,一些网友认为,警察无权打开别人手机进行查看,这是7年前“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拘”的翻版,是对他人隐私的侵犯。
法律界人士也认为,赵鹏把黄色视频存在手机上,如是为了满足自己不良嗜好偶尔欣赏,只要未传播,不应视为违法行为。而且,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手机属于个人隐私物品。民警在没有征得机主本人的同意,擅自将赵鹏手机打开本身就是一种侵权的行为。
派出所:曾明确要求不能处理此类事情
昨天下午,绍兴火车站派出所所长孙国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初步调查,赵鹏网上发帖的事情存在,但有一点出入。
“我们在对他进行处罚的时候,是有登记的,还叫他本人签字的,所以现在网上流传‘没有对他出示任何罚单’的说法是不对的。”他说,当时民警开出了4张处罚单据,每张50元,并留有存根。
针对这名民警的执法行为,孙国强说:“类似赵鹏这种事情(指手机上存有黄色视频),我们明确要求过是不能处理的,这件事情的处理确有不妥。”
昨天晚上,绍兴火车站派出所已经赶到重庆,和赵鹏进行了沟通,对他表示歉意,并准备退还他200元罚金。
当事民警已作停职检查
昨天,绍兴火车站派出所就此事作出了处理决定,除了作出道歉,已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当事民警停职检查,同时将对全所执法工作开展一次大检查,对全体民警进行执法理念大教育,深刻反思,吸取教训。
派出所表示,在当前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中,将引以为戒,严格依法办事。
杭州铁路公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立即派出警务督察赶赴绍兴火车站派出所进行调查,查明事实真相。同时将迅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杭州铁路公安处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公布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