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访受理工作满意度100%、工作效率满意度98%、处理结果满意度92.6%。新年伊始,海宁市纪委对举报人进行工作满意度回访,3项指标显示,2009年度该市着力打造的实名举报“无障碍”体系取得成效。
据统计,海宁市纪委去年共受理实名举报信访件120件,占总受理数的49%,比2008年提高15个百分点。“实名举报属实率高,可查性强,便于发现腐败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海宁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海宁市纪委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率先推行实名举报“无障碍”体系建设。为了扎实推进该项工作,海宁市纪委明确规定,只要是实名举报件,自办案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见面联系,一般性问题1个月内办结,复杂问题或已转立案查处的问题在3个月内办结,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海宁市纪委书记对实名举报件全部实行阅批。对重要、复杂的实名举报件,包案领导和主办人必须做到限时调查、限时报结、限时答复。同时规定,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阅批、优先调查、优先处理,做到受理告知、延期告知、结果告知、结案告知。
海宁市纪委还设立举报“互动通道”,坚持每月一次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群众可点名领导接访,并规定领导接访的举报件由接访领导包案;搭建“便民通道”,在海宁市161个村、62个社区建立村(社区)纪检信访接待点,明确12个村(社区)为海宁市纪委纪检信访举报联系点,由海宁市纪委常委每月进行下访联系;优化“受理通道”,实行网站受理、电子邮箱受理、短信举报等新型举报方式,对信访举报投诉件实行“一窗式”受理。
保密对实名举报至关重要。海宁市纪委要求办案人员对所有的联系告知都要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专门制定信访举报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实名举报件一律作为密件由专人保管。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件,凡上级纪委批转的一律自办不下转,凡直接向海宁市纪委书记举报的一律自办不下转,凡举报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一律不下转,对举报人有明确要求的一律不下转。
通过完善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制度、直查快办制度、跟踪督办制度、保密保护制度、举报奖励制度,海宁市实名举报显成效,一年成案4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
2009年7月8日,海宁市纪委调查许村镇团结村原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主任许某贪污挪用公款问题时,最初举报人匿名,但在海宁市纪委深入调查过程中,有两名实名举报者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海宁市纪委提供了重要线索,使案件查办获得突破性进展,许某即将受到刑事处罚。
2009年11月10日,群众到海宁市纪委反映海洲街道双凤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在任职期间,有挪用集体资金用于自己开办的公司、公款吃喝、贪污集体资产等问题,海宁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展开调查。最后,周某受到严厉党纪处分并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