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利用浙江电信网上营业厅平台一卡多充系统的漏洞,23岁的绍兴小伙子崔某盗充了7万余元的话费。辩护律师认为,这是一起电信“许霆”案。昨天,该案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崔某大专毕业,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计算机公司做电脑安装工,月收入1000多元。
去年2月23日,崔某买了一张价值100元的中国电信11888充值卡。通过“一卡多充”方式在网上为自家电话和小灵通充值,被告知失败,可咨询10000却得知电话充值已成功。这是怎么回事呢?学过计算机的崔某研究一番后,发现“一卡多充”这种方式存在系统漏洞。利用这个漏洞,这100元就能“怎么充也充不完”,这个漏洞于是催生了崔某的生财之道。
在利用系统漏洞为自家的固定电话多次盗充话费之后,崔某又生新招,通过网络找到网友黄某和史某,由两人在淘宝网寻找买家,崔某则在家中、工作地及旅馆等处为买家盗充话费,再以60%到65%的比例向两人收取费用。仅2009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期间,崔某便由此进账4万余元,盗充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话费72458元。
“由于我的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庄严的法律,我认罪服法,恳请法庭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崔某在法庭上掩面痛哭。庭下崔某的父母更是失声落泪。崔某的母亲说,儿子性格内向,自己做保姆,也是早出晚归,平时很少和儿子交流,所以根本不知道他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目前已替儿子退还了全部赃款。
系统漏洞并非进行犯罪的理由。昨天,法庭当庭宣判:崔某以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辩护律师认为,该案与许霆案均是由于系统故障或是漏洞引发被告人犯意,在犯意产生、犯罪手段、社会危害性上都非常相似,可谓电信“许霆”案。
目前,电信部门已修补了该漏洞。
著名的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许霆到广州黄埔大道西平云路上的一家商业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取款,但在取款过程中却发现取款机系统出现错误,他本想取款100元,结果ATM出钞1000元,而银行卡账户里却只被扣除存款1元。
于是,许霆连续用自己的银行卡连刷171次,共计取走17.5万元。
2007年5月22日,携款潜逃一年后,许霆在陕西宝鸡落网。
2007年11月29日,许霆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许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14日,广东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许霆仍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5月22日对许霆涉嫌盗窃金融机构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裁定,驳回许霆上诉,维持原判,许霆仍将获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非法所得173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