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街道真如村的金先生和马女士离婚近9年,双方一直没分户。多年来村里以户为单位发放了数笔拆迁补偿款,双方因分割不均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渐升级,两个子女也参与进来,站到了母亲一边。前几天,晚报“老娘舅”、真如村村干部和城南街道司法所调解员出面调解,但双方都不愿退让一步,最终只能遗憾收场。
补偿款没拿到?
金先生与马女士于2001年3月离婚,两个子女都随母亲生活,如今已是20多岁的小伙子和大姑娘了。离婚后,双方虽已分家,但户口并未分离。
真如村拆迁时,按照全体村民共同制定的分配方案,离异后,双方和子女都能参与村里的集体资产量化分配。不过,按规定,分配必须以户为单位,然后家人之间再自行商量重新分配。“一般家庭财产为共有,不存在重新分配的问题,但他们家情况特殊,就得重新分配了。”村会计孙先生说。
记者从村干部提供的材料上看到,从2000年年底至2008年,金先生、马女士和两个子女分得安置费、青苗费、福利费、土地补偿款共计18859.64元,每笔款项后都有领款人的签名,除了金先生的签名外,还有几笔款项由村小组长代领,而矛盾就出在了这里。
去年,马女士向村委会提出,这18859.64元钱她和儿女一分也未拿到,他们多次向金先生索要,都遭到了拒绝。而金先生则认为,他只拿了他应得的部分。此外,这“一家四口”一口咬定,村小组长并未将几笔代领的钱转交给他们。村小组长叫冤,称代领的钱当时就转交给金先生家了。“那时候村民之间代领的情况很常见,通常把钱转交给对方时不会要求对方打收条,所以给没给现在很难说得清。”孙会计说。
一年多来,尽管真如村村干部、城南街道司法所调解员多次出面调解,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调解陷入僵局
前几天的一个上午,在嘉兴城管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城南执法中队的二楼办公室里,一场由晚报“老娘舅”朱永明、真如村村支书金女士、村会计孙先生和城南街道司法所调解员章先生参与的调解开始了,这“一家四口”也全部到场。
金先生比马女士及子女先到。不管“老娘舅”、司法所调解员还有村干部几人如何劝说,他一直不肯松口,要么矢口否认拿了那些钱,要么保持沉默一言不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马女士及子女赶到后,先向金先生索要补偿款,无果后,索性将矛头指向了村干部。“离婚后,就应该按照两户来分割这些钱,他拿了钱,是你们给他(指金先生)的,你们应该找他要,那是你们与他之间的问题,与我们没关系。”马女士的女儿激动地说,“钱也不能代领,得签字,不管怎样,我们钱没拿到啊!”
村支书金女士说,那笔钱已给了金先生,这是他们家庭内部的纠纷,与村里无关。她解释,之所以按照一户来分,是因为他们家的户口未分离,而双方又没把财产分割的情况报到村里。去年,他们向村里提出财产分割后,村里就将之后发放的一笔补偿款按照两户来分配,而2008年之前的补偿款仍按一户分配。
马女士这一边很激动,“老娘舅”、司法所调解员不停地劝说,而就在大家帮忙调解时,金先生却推开门,一声不吭地走了。“老娘舅”朱永明见此情景也感到很为难,他劝马女士及两个子女:“让村委会将原来的补偿款按两户再进行重新分配是不现实的,时间跨度太大,以前一直没提出,现在突然提出来,有点说不过去。我建议你们最好私下解决,实在不行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
城南街道司法所调解员章先生告诉记者,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马女士明知对方侵权但没追究,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有效期,所以走司法途径也很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