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对于杭州市的困难人员来说,看病费用将再次“减负”。今年起杭州将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展开医疗困难即时救助工作。
城居医保参保人员娄大姐患有糖尿病,隔三差五的就要到医院去配药,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今年1月4日,她再次到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就诊,这次一共发生医疗费341.4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77.86元,个人应支付263.54元。最后,娄大姐支付136.67元。原来,自201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就医凭证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发生的符合医疗困难救助规定的医疗费可实行即时救助。娄大姐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因此她看病时除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即时享受了医疗救助待遇。
根据规定,即时救助的对象为按规定缴纳医疗困难救助资金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其他参保人员。
另外医保部门还提醒:年度内因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在职转退休、持证有效期变化等)、或因急诊原因已经以现金结算的医疗费用,如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仍可由个人至所属的区医保办申请困难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