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济能力,不能维持生活”。一对50来岁的夫妻,在离婚原因一栏里写道。
这是他们第5次到婚姻登记处来了。之前两离两复,这回不到两个月,再次来办离婚。
多次到这里办手续,他们也有点不好意思,男的很无奈地低着头说:“没办法,工作找不到。两人待在一起,越过越穷,只好离婚了。”
女的说,之前两次离婚的原因都一样,后来为了孩子,又复婚了,可是男人还是不去找工作,过得很没意思。
他们的女儿16岁,协议书很简单,女儿归父亲,并自愿承担一切扶养费用。(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