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34岁的江山人郑某做过DJ,喜欢刺激。最近,他做了件“刺激”的事情:手持电棍打劫了一名开宝马车的女青年。但他只要了车主的1000元现金和一只手机,丢弃了宝马车。
“生活太无聊,我需要刺激,所以我做了这件蠢事。”昨天上午,已经落网的郑某反省说。
劫得现金和手机
2009年12月30日深夜11点多,在衢州区闹市大南门,刚K过歌的刘女士走到停车场内,打开宝马轿车车门,正要启动。戴着鸭舌帽的郑某突然拉开副驾驶车门。
二话不说,郑某拿出电棍对着刘女士连戳几下。刘女士感觉浑身发麻,但意识清醒。聪明的刘女士假装晕倒。
郑某将刘女士搬到后排座位上,正要用绳子绑刘女士时,刘女士“醒”了过来。刘女士说:“把钱给你。”郑某低声厉喝:“别吵,我不会伤害你。”
郑某赶忙发动车子逃离了现场。当车子速度慢了一点的时候,刘女士拉开后车门跳车逃出。后经诊断,刘女士因跳车左脚骨折。
之后,郑某拿走了刘女士皮夹里的1000元现金和一只手机。
18日晚上,郑某在江山一家棋牌室内落网。
作案是为了找刺激
郑某小时侯父母离异,18岁时,他四海为家打工谋生。
郑某做得最多的工作是在酒吧里做DJ,一个月的收入有7000余元。去年11月,他回到老家。他说:“我的生活很顺,可能就是太顺了,生活太无聊,所以想要寻求刺激,做些以前没做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