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一村出纳将本该入账的公款8万余元推迟入账,私自挪用,偷偷享受这一“无息贷款”的甜饼。昨天,出纳吴某被苍南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起诉。
现年43岁的吴某是苍南县钱库镇人,2002年10月至案发前,任该镇三东村报账员兼出纳。
2005年6月,三东村一些村民集资筹建一工程项目,需支出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6.2万元。当时的村两委从该村管理的土地征用款(公款)中支出6.2万元为这些村民垫付了两间房屋的拆迁补偿款。
2007年11月,村民们筹集到资金后,将该6.2万元交给时任三东村出纳吴某,归还村里,但吴某并未将该款及时入账,而是擅自挪为己用。此外,2006年5月份吴某还挪用了村里2万元。
2008年8月份,吴某挪用款项的行径败露,9月投案自首,并如数退还赃款。温州晚报 一衣林贤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