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8日讯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1月21日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会上强调,要一手抓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一手抓政府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那么此次会议向社会传递出了哪些重要信息,又有哪些明显的特点呢?
昨天,本报记者专题采访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唐世定。
记者:唐会长,您认为1号文件与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留给您第一印象是什么?
唐世定:我的感觉是,我省城市住房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
会议强调,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一手抓保障,一手抓市场,广大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房地产业在应对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目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和商品房供应体系尚不完善,当前仍有一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群众反映强烈。会议提出,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记者:人们比较熟悉的提法是“居者有其屋”,这次省里为什么没有引用这种说法,而提出“住有所居”。我省实现“住有所居”有哪些具体措施?
唐世定:人们既可以拥有房屋产权居住,也可以租赁居住;即使在发达的国家,也不是人人拥有房屋。提出“住有所居”概念比较符合实际,也比较准确。
构建和完善城市住房建设四大体系是这次会议的一个亮点,“住有所居”目标具体体现在要着力构建四大体系上。
一是大力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扩大城市住房保障覆盖面为重点,在全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逐步构建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是大力开展危旧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农民工公寓等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作用,逐步构建改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条件的政策支持体系;
三是大力加强市场调节,优化土地和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以满足自住型普通住房需求为重点,逐步构建基本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体系;
四是大力提升房地产业科技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推广节能省地环保住宅模式为导向,逐步构建房地产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体系。构建和完善四大体系的提出是这次会议的一个亮点。
记者:比较而言,2010年我省新住房保障给你最大的体会是什么?
唐世定:2010年住房保障任务是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今年工作的重点是要实施“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其他政策性支持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至2009年底,我省有5.4万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但只占城市家庭总数的1.1%;经济适用住房累计保障约30万户,也只占城市家庭总数的6%,两项合计只有7%。按“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进度,到2012年,就可以实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逐步覆盖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目标。
记者:政府将怎样扩大城市住房保障覆盖面?最近一个新动向是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我省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
唐世定:廉租住房主要是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并确保满足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已经实现这一目标的城市,要逐步将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扩大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使更多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你所说的“夹心层”是指还有一部分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房条件,又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目前这部分人群呼声比较高。政府将多渠道、多方式从政策层面帮助和支持他们解决居住问题。
一是“改造”,即结合城中村和园中村改造,加大对成片旧住宅区、危旧房和非成套住宅改造力度。
二是“租赁”,即由政府主导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满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暂时购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群体。
三是“限价”,即统筹安排建设一定数量的限价商品房和农民工公寓,用于满足当地城市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自住普通住房需求。
四是“农民工公寓”,即对于外来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城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生活配套设施用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