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8日讯他们曾是一对男女同学,各自成立家庭之后,却偷偷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为了能长相厮守,还双双离婚后同居。不过,他们的感情没能经得住日常琐事的考验,最终闹了矛盾,女方还拿着一张10万元的欠条起诉男方还钱。记者昨天获悉,北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情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作出了判决。
先后离婚一起同居
鲍女士是江苏人,今年38岁,原本有家室,但在2008年4月2日与丈夫离婚了。原来,她有个在北仑新碶的老同学邱先生,两人原本都有家庭,但还是悄悄产生了感情,保持过几年的地下情人关系。为了能长相厮守,他们最终决定不顾一切,相约去离婚。
2008年4月25日,鲍女士离婚不到一个月,邱先生也与妻子离婚了。此后,两人如愿过上了同居生活,但新的生活并没有想像的那么美好,家庭琐事经常让他们闹矛盾,感情逐渐出现了问题,最后还为一张10万元的借条闹上了法院。
为一张借条对簿公堂
去年底,北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鲍女士和邱先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鲍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上面有欠款人邱先生的亲笔签名。
鲍女士起诉称,2007年7月,邱先生因急需用钱向她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条给她。
在法庭上,邱先生辩称,他实际上并未向鲍女士借款,这10万元欠条是受胁迫之下写的,且出具欠条的时间为2008年10月,并非欠条上载明的2007年7月。
邱先生说,2008年12月,他驾驶小货车时出了车祸,需要赔钱给别人,但当时手头没钱,便向亲戚去借。不过,亲戚们觉得邱先生的钱在女朋友鲍女士手中,便要求鲍女士出钱。鲍女士不答应,双方便产生了矛盾。
当时,邱先生把和鲍女士同居的出租房钥匙给了自己的侄子,让亲戚们先到那里坐一会儿,自己去找鲍女士谈谈。不料,当鲍女士跟着邱先生回到出租房后,发现自己放在家里的项链、耳环等首饰不见了,便报了警。
由于鲍女士告诉警察物品可能是邱先生的亲戚所偷,警察便把亲戚们都带到派出所询问。邱先生说,他为了让亲戚们出来,便向鲍女士求情,被迫写了那张10万元的借条。
还款请求未获支持
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发现,原告鲍女士一开始陈述钱是分几次给邱先生的,并于2007年7月在自己租住的地方出具了借条,但后来又说邱先生是在2008年12月出具的借条,在10万元资金的来源问题上,也存在前后说法存在矛盾的现象。
“说真的,我从来没想过要和你真正的打官司,都是你一步一步逼我起诉你的,你一点机会不给我,一点不在乎我的感受,我去看你,你却弃我不顾……”邱先生还向法官出示了鲍女士发给他的一些短信,表示双方之间并未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只是感情出现了危机所致。
经审理,北仑法院认为,原告虽提供了由被告出具的借条,但欠条并非是惟一的债权凭证,借贷关系的确认还得看债权人是否支付了相应的代价。由于鲍女士在借款资金来源、流转等关键性问题上前后陈述不一致,同时原、被告在各自离婚前就存在过男女关系,在出具欠条时双方又系同居关系,原告叫被告将欠条的落款时间提前,本身就包含了不良动机。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结合短信记录等相关内容,原告鲍女士仅凭欠条而在无其他相关证据印证的情况下要求被告归还借款,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东南商报记者林华奇通讯员谢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