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公司代购了返乡车票,春节回家自然不用愁了,可有时候好事也会出点小状况。昨天,王先生夫妇俩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车票买了不能退,没想到温馨车票竟成了烫手山芋。
王先生妻子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卓明电子公司工作,这几天,公司帮外地员工代购的长途汽车票陆续分发下来了。他们夫妇拿到了2月10日9点40分发往安徽阜阳的车票时,还着实开心了一阵子。可因临时有事,夫妻俩不得不提早回家。昨天下午,王先生买到火车票后立即前往宁波市客运中心退票,但工作人员说,其车票上盖有公司印章,属于团购车票,婉拒了他的退票要求。
“为啥别人能退我不能退?而且这么早退票也不影响客运中心再次出票呀。”看到排在后面的人都成功退票,王先生觉得心中有气。
记者就此咨询了宁波市客运中心,办公室符主任告诉记者,根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浙江省实施细则》第32条第4点“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予退票”的规定,凡是发车时间在1月30日至3月10日间(春节期间)的汽车票一般都不予退票。而王先生的两张票又属于公司团购票,在出票之前,客运中心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还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此外,王先生看到的乘客退票应该不属于这一范围。
符主任说,由于春节期间客运中心各方面工作比较紧张,规定比较严格,王先生退票之事恐怕难以网开一面。王先生对此表示理解。
宁波晚报记者徐叶